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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福建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地震带,近年地震活动频繁,2007年以来已陆续发生10余次4级以上中强地震,并时常遭受台湾强烈地震的波及和影响。面对严峻复杂的震情形势,为保障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全国防震减灾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我省防震减灾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把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坚持预防为主、防御与救助相结合,依靠科技,依靠法制,依靠全社会力量,全面提高监测预报、综合防范、应急救援能力,最大限度减轻地震灾害损失,为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目标。到2015年,地震监测预警能力明显增强,建成地震烈度速报台网,初步建成地震预警系统;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明显增强,新建和在建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加大抗震能力不足的建设工程加固改造力度,农村抗震民居比例有较大幅度提高;地震应急救援能力明显提高,建立起以地震救援队伍为中坚、各有关行业救援队伍为骨干、志愿者队伍为补充的省、市、县三级地震应急救援队伍;地震科技创新和支撑能力明显提升;社会公众应对地震的能力明显增强,普遍掌握防震减灾基本知识和防震避险技能。 二、进一步做好震情跟踪和监测预报工作,增强地震监测预报能力 (一)强化震情跟踪监视工作。依法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密切关注我省重点监视防御区、地震重点危险区和值得注意地区的震情动态。扎实推进地震监测台网和水库、核电等重大建设工程专用地震台网的建设,全省地震监测能力达到1.5级。 (二)切实提高地震速报能力。建成覆盖全省的地震烈度速报台网,10分钟内完成地震烈度速报。继续深入研究和探索地震速报的新技术、新方法,不断提高地震速报的准确性、科学性和时效性,力求做到又快又准。 (三)推进地震预测预警探索研究。加大对地震预测预警基础研究的投入力度,建成面向全省、服务于民众和各有关行业的地震预警系统,形成对台湾地区及我省周边地区6.5级以上大震的预警能力。不断提高地震会商水平,力争对某些类型的地震做出具有一定减灾实效的短临预报和震后趋势判定。 三、进一步加强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的监管,着力提升抵御地震灾害的能力 (一)提高城乡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严格按照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进行设计、施工、监理,推广应用成熟可行的抗震新技术,加强对学校、医院、超限高层和大跨度建筑结构等大型公共建筑抗震设防管理,加强城市桥梁、供水、供气、排污等生命线工程抗震防灾能力建设,确保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达到抗震设防要求。学校、医院等人群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要高于当地房屋建筑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加大城市棚户区(危旧房)改造力度,逐步消除抗震设防达不到要求、结构抗震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建筑,五年内完成闽东南石结构房屋的拆迁重建或加固改造工作,提升城乡建筑工程抗震防灾能力。 (二)加快推进校安工程和农村民居防震保安工作。要按照省校安办的统一部署,多渠道筹措校安工程资金,加快工程建设进度,确保按期完成我省校安工程建设任务。加强对农村建房抗震设防的政策引导和技术指导,结合新农村建设推广应用《镇(乡)村建筑抗震技术规程》,按照建筑设计规范进行设计和施工,使农村抗震民居比例有大幅度提高。 (三)大力推进市、县(区)防震减灾工作。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市、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各市县地震台站的支持,加大对市、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的投入力度,并依法纳入本级财政预算。从2010年起,省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由省地震局负责,专项补助财力特别困难县和原中央苏区县,用于开展地震异常测报落实、灾情现场调查、城乡地震科普宣传、地震应急等工作。省级地震部门要加大对市、县(区)防震减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帮助市、县(区)地震部门做好“三网一员”建设,即地震宏观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防震减灾助理员建设,夯实全省防震减灾工作基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