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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应对市直学校建设规划和加固改造方案统一安排部署,确保方案制定的科学有效。市直学校的主管部门是相应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的牵头单位,负责审核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加固改造方案。各学校是加固改造项目的具体实施单位,要在去年排查鉴定的基础上,迅速组织力量,聘请专业部门和专业人员,科学制定建设规划和每栋建筑的加固改造方案,准确测算所需资金。加固改造方案于4月中旬前由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报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由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审定。项目实施要严格按照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制定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办法执行。 企业未移交的中小学校以及民办中小学校舍经鉴定为危房的,要按照本地区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方案的要求加固改造,所需资金由本校的产权所有方负责筹措,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监督执行。资金不落实,不能按要求完成加固改造任务的学校,责令停止招生,追究学校举办人的责任,严重的将取消办学资格。 五、加快工程进度,确保年内全面完成建设任务 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加固改造任务,时间紧、任务重、环节多。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细化主要任务,制定好2010年任务实施的时间表和路线图,由市、县(市、区)校舍安全领导组审定后,报市校安办备案。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尽快安排部署校舍安全工程,工程进度可由各(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统筹安排,但原则上把握在4月中旬前,完成所有项目的前期准备工作。11月底前全部完成171.1万平方米的加固改造任务,其中加固134.2万平方米,重建36.9万平方米。12月对全。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情况进行总验收,对投资总体情况进行审计,对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的整体进行评估,对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比。 六、加强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严格按照国家2002年颁布的《城市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2002]1 02号)、2008年颁布的《农村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建标~2008]1 5 9号)、《汶川地震灾后重建学校规划建筑设计导则》、教育部等11部委关于印发《全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细则》等三个配套文件、《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新建改扩建与加固技术导则》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按照《山西省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办法》和《吕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做好工程管理和工程验收,确保工程质量。 七、强化工程监管,确保任务的圆满完成 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一定要将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提到当前各项工作的首位,强化工程监督检查力度,落实工程建设的各项管理措施,确保全年任务的圆满完成。 l、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的完成情况纳入对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责任制考核体系。年终考核合格的给予表彰奖励,不合格的将在全市通报批评,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按照《吕梁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推进方案》(吕政办发[2009]69号)文件精神,严格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严把工程质量,严格实行工程质量终身制。管好用好工程资金,坚决杜绝“钓鱼”工程,严禁偿还旧账。落实校舍工程项目公示制,明确公示工程时间表和路线图,设立举报箱和监督举报电话,确保工程在阳光下运行。建立完善中小学校舍信息管理系统,及时更新工程管理的相关数据,为工程领导组的决策提供依据。 3、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信息半月报制度。为了进一步推进工程进度,加快工程建设步伐,各县(市、区)和市直有关部门要明确专人于每月5日、20日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后向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报送工程信息,反映工程进展情况。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办公室要将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信息及时向市政府和市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领导组相关成员报送。 4、.建立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督查制度。市项目建设专项督察组将不定期组织对项目实施的进度及工程质量进行专项督察和检查。市政府根据半月报和督察检查情况对各县(市、区)和市直相关部门进行半月一通报。并将通报情况进行综合排队,对连续三次排名后三位的对分管副县(市、区)长和分管副局长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三次排名倒数第一的县(市、区)长和局长进行诫勉谈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