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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桂地税发[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64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税务局关于契税征收管理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

[接上页]
注:《不征收契税证明》样式:
  
  
不征收契税证明
  xx地税契免字〔  〕 号
  

  _____________:(填单位名称或个人姓名)
  你(单位)涉及的权属证号为 、房屋(土地)地址为  、建筑(土地占地)面积为平方米的房屋(土地)权属变更行为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契税暂行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不属于契税征税行为,依法不征收契税,特此证明。
  经办人(签名):
  联系电话:
  
  
xx地方税务局(公章)
  年 月 日
  

  《委托书》样式:
  
  
委 托 书
  

  本单位(本人)承受地址位于房屋(土地)(权属证号为: ),现委托  作为本单位(本人)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申报缴纳契税事宜。对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文件,我均予以认可,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委托人(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住址: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受委托人(单位公章或个人签名):
  身份证号:
  住址:
  委托时间:  年 月  日
  附2:
  
  
契税征收管理岗位职责
  

  根据契税征收管理的特点,结合房地产税收一体化管理的要求,契税征收管理设置受理、审核、审批、开票等4个岗位。
  
  一、受理岗职责:
  (一)接收纳税人申报资料;
  (二)指导纳税人填写《契税纳税申报表》(一式两联);
  (三)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初步审核,资料不全的指导纳税人补正;资料齐全的,对房地产交易行为做出申报纳税、减免税、不征税款的初步界定。
  (四)签收《契税纳税申报表》,一联返还纳税人,另一联留存税务机关。
  (五)将纳税人资料、《契税纳税申报表》传递到审核岗。
  
  二、审核岗职责
  (一)审核。接收受理岗传递资料,对纳税人提供的资料进行审核,按缴纳税款、减免税款、不征税款三种情形进行处理:
  1.属缴纳税款的:
  (1)核定交易的计税金额及税款。将纳税人申报的房屋、土地的成交价格与市场价格、评估价格进行比对,核定纳税人房屋、土地的计税价格,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
  (2)在《广西地税信息系统》录入纳税人相关资料,录入计税数据,填写审核意见,制作、打印《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
  (3)将已审核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传递审批岗审批。
  (4)将已审批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交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5)在纳税人确认的《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加盖地税部门印章,并传递开票人员。
  2.属减免税款的:
  (1)将纳税人的相关资料传递主管税务机关,按减免税的有关规定办理。
  (2)将减免税审批情况反馈纳税人。
  3.属不征税款的:
  (1)制作《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出具不征税款的审核意见,报审批岗审批。
  (2)审批通过的,审核人员制作不征契税证明,审批不通过的,转入缴纳税款程序。
  (二)负责采集、录入、更新土地、房产价格信息,确定各地段土地、房产价格范围。
  (三)负责契税征收台帐的制作。
  (四)负责资料收集、归档。
  
  三、审批岗职责
  (一)负责契税征收的日常管理工作。
  (二)负责契税征收管理涉税审批工作。
  
  四、开票岗职责
  (一)按照《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开具完税凭证。
  (二)在《房地产交易纳税申报审核表》填写承受人纳税情况信息。
  (三)将纳税人资料传递到审核岗。
  附3:
  
  
房屋、土地交易缴纳契税所需提供资料
  

  
  一、土地、房屋权属通过“招拍挂”方式交易的,纳税人应提供;
  (一)成交确认书;
  (二)土地出让(转让)合同;
  (三)委托拍卖协议;
  (四)身份证明 (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五)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二、房地产买卖:
  (一)购买商品房,纳税人应提供;
  1.商品房(含经济适用房)购房合同;
  2.身份证明 (个人的,提供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单位的,提供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 ;
  3.委托他人代办的提供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明;
  4. 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提供准购证;
  5. 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它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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