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10]37号
【颁布时间】 2010-03-30
【实施时间】 2010-03-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67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盘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六盘水市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单位:
  
  《六盘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六盘水市宗教事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人民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二○一○年三月三十日
  
  

  
  
六盘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六盘水市宗教事务局)
  
  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六盘水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黔委厅字〔2009〕73号)和《中共六盘水市委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市发〔2010〕4号)精神,设立六盘水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六盘水市宗教事务局),为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增加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的职责。
  
  (二)加强对民族法律法规、民族政策和少数民族发展相关规划贯彻执行情况督促检查的职责。
  
  (三)加强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工作相关职责的职责。
  
  (四)加强对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全市性民族问题的综合调查研究职责。
  
  (五)加强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翻译、出版、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古籍搜集、整理、出版工作职责。
  
  (六)增加负责宗教方面的外事归口管理工作职责。
  
  (七)增加宗教事务行政执法工作职责。
  
  (八)加强指导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民族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组织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研究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发展、社会事业方面的问题及宗教理论和宗教现状,提出有关民族工作和处理宗教领域问题的政策建议;负责市内外宗教动态和信息的汇总、分析。
  
  (二)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履行民族宗教工作的相关职责;指导全市民族宗教工作,促进民族宗教政策在经济发展和社会事业有关领域的实施、衔接。
  
  (三)联系民族地区,协调、指导民族区域自治法、民族乡行政工作条例、城市民族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协调处理民族关系中的重大事项;参与协调民族地区社会稳定、科技发展和经济技术合作等工作,促进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四)拟定有关全市少数民族事业专项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参与拟定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相关领域的发展规划,促进建立和完善少数民族事业发展综合评价检测体系,推进民族事务服务体系和民族事务管理信息化建设。
  
  (五)参与拟定少数民族人才队伍建设规划,联系少数民族干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少数民族干部的培养、教育和使用工作;负责民族、宗教工作队伍和有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六)管理少数民族语言文字工作,指导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翻译、出版、文化遗产保护和民族古籍的搜集、整理、出版工作。
  
  (七)组织指导民族政策、民族法律法规和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工作,承办省、市人民政府民族团结进步表彰活动相关事宜,指导开展全市各民族传统节日活动。
  
  (八)依法履行宗教事务管理职责,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和正常的宗教活动,维护宗教界的合法权益,促进宗教关系和谐。
  
  (九)承担宗教事务行政执法监管工作;处理宗教事务的重大事件,防范利用宗教进行的非法、违法活动,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的渗透活动;指导各县、特区、区人民政府宗教事务部门依法履行管理职责。
  
  (十)归口管理宗教方面的外事工作,参与涉及宗教的对外宣传工作;组织、指导有关部门和宗教界对外以及港澳台的宗教交往活动,指导宗教团体依法依章开展活动,帮助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动宗教团体在宗教界开展爱国主义、爱社会主义、拥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的自我教育,负责办理宗教团体需由政府解决或协调的相关事务和行政许可监管工作。
  
  (十一)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省宗教事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市宗教事务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访、财务、督查督办、安全保密、信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后勤保障、议案建议及提案办理、目标管理、综合性文稿起草、机构编制、人事、宣传、培训等工作。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