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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发文字号】 甘农机科发[2010]13号
【颁布时间】 2010-03-29
【实施时间】 2010-03-2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69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关于印发2010年甘肃省农机化科技推广项目指南的通知


  
  有关市(州)农机(农牧)局:
  
  为做好2010年全省农机化科技推广工作,现将《2010年甘肃省农机化科技推广项目指南》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农业生产实际,按项目指南要求,做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10年甘肃省农机化科技推广项目指南
  
  
甘肃省农业机械管理局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附件:
  
  
2010年甘肃省农机化科技推广项目指南
  
  

  
  2010年全省农机化科技推广工作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全省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突破技术瓶颈、提高重要农时、重点作物、关键生产环节生产机械化作业水平为目标,按照“抓工程,建基地,研机具,推技术,促培训”的思路,重点开展关键技术装备研发、先进适用技术推广,队伍能力素质提高,加强农机化技术与农艺技术的集成配套,全面提升农业机械化科技教育水平,支撑引领农业机械化又好又快发展。
  
  一、申报内容
  
  (一)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
  
  本着巩固成果、扩大示范的原则,进一步扩大保护性耕作技术示范区域,加大推广应用力度,增强示范效果和辐射作用。一是新建保护性耕作示范县,每县新增实施面积1000亩。二是续建保护性耕作示范县,对实施效果较好的部、省列示范县择优续建,每县新增示范面积2000亩。三是建立技术实施效果长期监测点。针对河西灌溉区和陇东旱作区,继续开展实施效果长期监测,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加强技术集成和机具研究,完善技术模式,探索推广保护性耕作的新途径、新措施。
  
  (二)马铃薯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推广
  
  针对我省马铃薯等作物生产机械化水平低,开展关键环节生产机械化技术示范。每个项目建立示范点3个,完成作业示范面积2000亩,示范点以村组为重点,以农机专业合作组织、种粮大户、农机大户和科技示范户为主建设。马铃薯重点示范推广种植、中耕、收获技术,完成机具选型,开展技术示范,同时总结各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的规范、规程等,确定适合当地生产条件的机械化生产模式和机具配套方案。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每县每年完成20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扩大技术辐射和普及面。
  
  (三)机械化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示范推广
  
  围绕全省重点推广的全膜双垄集雨沟播技术,开展机械化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示范。每个示范点完成作业示范面积2000亩,重点对起垄全铺膜联合作业机进行示范,完善机具,总结各生产环节机械化作业的规范、规程,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与宣传,完成100人以上的培训任务,扩大技术辐射和普及面。
  
  (四)灌区农田高效节水机械化技术示范
  
  围绕全省重点推广的灌区农田高效节水技术,在河西灌区重点开展机械化垄作沟灌技术、机械化垄膜沟灌技术示范。对垄作沟灌机、垄膜沟灌机进行试验完善,每个示范点完成1000亩的示范任务。完善机具,对制定机械化作业规范,开展技术培训和服务。
  
  (五)秸秆饲料加工机械化示范项目
  
  围绕全省秸秆综合利用,畜牧养殖示范区建设,开展机械化饲料加工、青贮、机械挤奶技术示范推广。每个示范点完成示范户3-5户,组织开展技术培训与示范宣传,为发展循环经济提供技术支持。
  
  (六)机械深松整地技术效果监测
  
  围绕提高旱作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在我省旱作农业区建立机械深松整地技术效果监测点,重点对机械深松技术抗旱蓄水效果进行对比试验和效果监测,为今后实施深松作业补贴和技术推广奠定基础。
  
  (七)农机具研制开发项目
  
  围绕我省农业生产实际,研制开发生产急需的农机具,解决制约瓶颈问题,同时加速农机化科技成果的转化和熟化,推动我省农机制造业的发展。重点围绕旱作区马铃薯全膜双垄沟播技术、灌区节水垄作沟灌技术研制开发配套农机具。
  
  (八)特色农作物配套机械化示范项目
  
  针对我省不同区域特点,开展花椒、大蒜、中药材特色产业配套机械化技术示范,以解决人工作业劳动强度大、费工费时、效率低的问题。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数量
  
  1、庆阳、平凉、定西、酒泉、张掖、陇南每个市申报项目不得超过3个。
  
  2、白银、兰州、天水、武威、临夏、甘南每个市(州)申报项目不得超过2个。
  
  (二)申报程序
  
  1、各申报项目必须由承担单位按照统一格式编制项目申报书,上报市级农机行政管理部门。
  
  2、各市(州)农机行政管理部门统一负责本地的项目组织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情况汇总后与同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上报省局。项目申报书只作为正文的附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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