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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文字号】 赣质监特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3-31
【实施时间】 2010-03-3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706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2010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要点

2010年全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按照国务院继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和省委、省政府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创业服务年”活动以及国家质检总局大力开展“质量提升”活动的部署,全面落实全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工作会议和全省质量技术监督工作会议的总体要求,继续以“三保一弘扬”为重点,以《特种设备安全发展战略纲要》为依托,切实抓好以使用环节为重点的安全监察和节能监管两项根本工作,切实抓好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发展两项重要任务,切实抓好基础和基层两项基本建设,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的水平、科学监管的水平、基础保障的水平,促进特种设备质量安全提高到新水平,推动节能监管工作目标的实现,为经济社会安全发展、节约发展作出新的贡献。
  
  一、科学量化考核标准,推动主体责任落实,全面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达标县(区)创建活动
  
  1.积极推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组织制定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的相关标准,按照分类指导和先行先试的原则,在典型设备领域和行业企业进行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标准化试点。通过试点,确定科学的量化考核标准,并在全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达标县(区)创建活动。鼓励各地选择典型行业和企业,在使用单位安全管理相关标准的制定方面进行积极的研究和探索,推进使用安全管理机制改革创新。加大与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工作协调力度,出台相关规定,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
  
  2.抓好重要时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工作。加大重大节假日和重要时期特种设备安全保障的工作力度,尤其注重加强对公共聚集场所的电梯、大型游乐设施、客运索道等载人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和监督检查,严厉打击非法和违法的生产、使用、检验行为。
  
  3.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薄弱环节的专项整治。继续对公路、铁路、水利、电力等基础设施建设工地起重机械以及简易载货升降机、内河港口用固定式起重机、流动式起重机进行专项整治,强化起重机械使用维保。开展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普查整治并登记挂牌,继续加大对气瓶充装站、检验站和电梯维保单位的安全监管。总结推广各地针对薄弱环节使用单位安全监管的典型经验,积极探索符合我省实际情况的分类监管模式。
  
  4.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监管。推进作业人员理论考试机考化、实际操作考试模拟化,严把考试质量关。加强对考试机构的日常监管和监督检查,严肃处理重收费、轻把关、工作质量差的考试机构。制定作业人员管理办法,完善作业人员动态信息库,探索对作业人员异地、流动作业的管理模式,加大对使用单位和作业人员非法作业、违规作业的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
  
  二、以安全监察绩效评价为抓手,进一步深化特种设备规范化管理工作,不断完善工作体系建设
  
  5.强化六个工作体系建设。继续加强法规标准、动态监管、安全责任、风险管理、绩效评价、科技支撑等“六个工作体系”建设。重点在全省设区市局、县区局全面铺开安全监察绩效评价工作,积极推进《江西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立法,促进地方政府将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指标纳入政府目标考核,稳妥推行特种设备安全责任保险,并争取省政府出台《江西省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实施细则》,加强事故调查处理机构、队伍、预案建设和制度建设。
  
  6.深入规范安全监察、检验检测机构的内部管理。对安全监察机构,重点是继续巩固和提高“一图两档三台帐”工作质量和水平,促进基层局安全监管责任到位,落实划片分区、属地监管,突出解决隐患整改不到位问题。对检验检测机构,重点是进一步落实检验机构的规范化管理,促进其严格执行检验质量保证体系,提高检验工作质量和检验率,落实检验现场“三确认”。
  
  7.提高安全监察、检验检测队伍的业务素质。加强安全监察人员、检验检测人员的在岗培训,规范基层安全监察机构的人员轮岗交流,保持队伍的基本稳定。制定检验人员履职考核办法,强化检验人员的责任落实。
  
  8.加大对基层的投入。协调建立安全监察专项经费,促进基层安全监察机构经费、装备的逐步到位,着力解决基层机构存在的实际困难。
  
  9.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宣传教育。推广“质量和安全年”特种设备安全“三项行动”的成功经验,以法制宣传和安全节能知识普及为重点,加强与新闻媒体的合作,深入开展特种设备安全“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活动,积极参加“3.15”、“安全生产月”、“质量月”等宣传活动。继续做好“六一”特种设备安全主题宣传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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