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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忻州市政府
【发文字号】 忻政办发[2010]158号
【颁布时间】 2010-07-12
【实施时间】 2010-07-1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8759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忻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制定的《忻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
  
  

  
  
忻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大全市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促进我市软件产业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国务院九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国权发[2006]2号)和山西省版权局下文《关于印发山西省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晋权发[2006]23)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原则
  
  1、指导思想与工作目标。
  
  推进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要自觉坚持科学发展观,充分认识软件产业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坚持抵制和打击盗版软件的蔓延,全面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在全社会形成遵纪守法、诚信经营,自觉使用正版软件的良好社会氛围。
  
  2、工作原则。
  
  推进使用企业正版软件工作,必须坚持三个原则:
  
  (1) 坚持统一领导,明确责任的原则。国务院建立了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部协调机制,明确了中央政府各部门的责任,形成了“统一领导,行业监管,属地管理、协会辅助”的工作格局。我市要建立以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社会行业协会负责的工作机制。
  
  (2)突出重点,逐步推进。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坚持以大型企业为重点的原则,以国有、外资、民营大型企业作为推广电子正版软件的试点,从而在中小企业全面铺开,依次推进企业使用电子正版软件工作。
  
  (3)抓好典型,促进工作。推进企业正版化工作,必须坚持抓两头的原则,既要抓好尊重知识产权,坚持依法经营,使用正版软件成效显著的先进典型的表彰,同时抓好对盗版软件企业的查处,促进正版软件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分工
  
  1、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全市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领导,市政府成立忻州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该领导小组是在忻州市政府部门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组的基础上,调整增加市经信委、商务局、建设局、旅游局、财政局、中小企业服务中心、工商局、银监局,各一名领导同志组成。
  
  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版权局。参加领导小组的各单位要指定一名负责人,负责与办公室的联系、指导和协调工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也要成立相应的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组机构。
  
  2、职责分工
  
  市版权局:承担市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在市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协调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向市领导组报告推进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进展情况;加大对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监管力度,并积极开展正版软件技术培训工作,对使用盗版软件问题突出的企业建立“黑名单制度”,并通过媒体进行曝光,对情节严重的企业依法查处。
  
  市经信委:加强对推进国有大型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的指导,对推进市属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进行规划,并提出工作目标,负责推荐正版软件名录,组织软件技术培训,督促软件生产和供应商为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工作提供优秀产品和优质服务,参加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商务局:加强对推进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外商投资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使用正版软件成绩突出的外商投资企业予以表彰和奖励。
  
  市财政局:参与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检查和督导工作。
  
  市工商局:加强对推进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的指导,鼓励和引导大型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对民营企业使用正版软件进行督导,对使用正版软件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
  
  市建设局:主要负责本系统使用正版电子软件的技术指导和督查工作,同时提出正版软件的工作规划和完成质量。
  
  市中小企业服务中心:主要负责本管辖区使用正版电子软件的技术指导和督查工作,同时提出正版软件的工作规划和完成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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