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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南昌市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0年3月24日市政府第5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南昌市推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赣府厅发[2010]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建设目标。到2010年底,建立权责进一步明晰、程序更加严密、权力运行透明高效、监督制约更为有效的全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机制。 (二)基本原则。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使行政权力;坚持公开透明,实行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坚持全程监督,对权力运行实施网上实时监察监控;坚持便民高效,实现行政权力流程优化、程序简化、效能提高。 二、实施范围 (一)实施主体。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法律法规授权行使行政权力的责任部门和单位。 (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的范围。各县区、开发区(新区)、市政府各部门要根据法定职责及“三定”方案,对所行使的行政权力进行全面的梳理,并按照权力的类别编制职权目录,逐项列明权力名称、行使依据、行使标准、公开形式、承办部门等相关信息。具体行政权力事项主要包括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征收(税收征收、行政事业性收费、社会保险费征缴、资金和基金的征收等)、行政强制(劳动教养、强制拆除、查封、扣押、冻结、代履行、执行罚等)及其他行政权力(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行政给付、行政奖励、行政确认、行政征用和行政裁决等)。 三、方法步骤 开展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要围绕行政权力的配置、运行和行驶结果,从企事业单位和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问题,以及容易滋生腐败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入手,加大工作力度。分四个阶段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一)工作部署阶段(4月底前) 部署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工作,进一步统一思想,建立专门工作班子,明确建设目标、基本原则、实施主体、权力范围、工作内容、功能作用等。同时,对具体承办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为工作的顺利开展奠定扎实的基础。 (二)部门行政权力梳理、流程固化阶段(6月底前) 1、行政权力梳理。各责任主体在2009年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梳理行政职权项目。对法律法规和国务院文件要求取消的权力项目要坚决取消;机关内部的行政权力项目,不作为上网运行权力。 2、设定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各责任主体在充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在法律法规框架下,以规范、便民、效能为原则,对每一项行政权力逐一编制运行流程;编制的行政权力运行流程,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的前置条件和关键环节,明确各个岗位、各个层级人员相对应的职责要求。 3、审核、公示。一是所有行政权力必须经编制部门和政府法制部门审核确认后方可公布,未经审核确认的行政权力不得上网运行。二是经梳理、审核和审定后的结果,通过政府网站向社会公布,各责任主体同时在网站上公布本单位的行政权力。 (三)进一步完善系统平台建设阶段(9月底前) 1、进一步完善系统平台建设。按照《关于印发江西省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6号)、《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推进网上审批及电子监察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府厅发[2008]77号)和《南昌市关于做好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对接工作的意见》的要求,依托全市电子政务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市县(区)两级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平台,实现行政权力运行数据化、流程标准化、办公网络化、信息公开化。 2、部门局域网建设。部门局域网建设是部门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的基础和技术支撑。2010年8月底前,自建单位要向市信息中心报送局域网接入申请,经市信息中心审定批准。同时,依托市政务信息网络平台,建立、改造、提升部门的局域网。行政权力项目较少或使用不频繁的部门,可以向市信息中心申请代建。市信息中心根据部门申请,做好对接、协调等工作,统一纳入市政务信息网平台,与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相连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