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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政府
【发文字号】 甘政办发[2010]58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141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提高应对和处置突发气象灾害能力的意见

[接上页]

  二是建立健全高效的应急物资储备与调用体系。省工信委要切实发挥好职能作用,抓紧做好全省应急物资储备与调用体系建设,特别是做好省级应急物资储备库的建设与管理、应急物资的生产与调用等工作。2009年,甘肃储备物资管理局所属6处仓库被列入省应急物资储备仓库,要充分利用其比较完善的软硬件设施设备,尽快建立和完善我省应急物资储备体系,确保省级应急所需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补充和更新。省民政厅要根据全省灾害应急救助的可能需要,着眼于救灾物资储备的体系建设,优化应急救灾物资和装备的储备布局,有计划、分批次地增加救灾物资储备的品种和数量,全面提升我省灾害救助保障能力和工作水平。要抓紧开发全省救灾物资储备管理系统软件,实现库存管理、台账管理、调拨管理网络化和一体化,为救灾和应急保障提供有力支持。要大力支持发展慈善事业,加强对社会捐赠款物的管理使用和监督,完善募捐款物的发放程序,确保救灾捐赠工作规范、有序开展。
  
  各市州政府要结合实际,主动做好相应的应急物资储备工作。同时,要加强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应急物资协同保障、信息共享,切实建立高效调用机制。
  
  四、建立健全应急资金投入机制,做好应对和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的财力保障。
  
  各级政府要按照《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和《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分级负担公共安全工作以及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中需由政府负责的经费,并纳入本级财政年度预算,健全应急资金拨付制度,提供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财力保障。各级财政年度预算安排的预备费,主要用于应对和处置重特大突发事件时的救灾抢险、租用救援设备、为救援人员提供生活保障等。同时,逐步建立健全政府、企业、社会相结合的应急保障投入机制,以适应应急队伍、装备、交通、物资储备等方面建设与更新维护的发展要求。要通过整合财政资金、社会捐助资金等,积极探索建立救灾专项基金,提高灾害应急救助的资金保障能力。
  
  五、制定《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条例》(草案)和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不断建立健全应急管理法规和制度体系。
  
  将《突发事件应对法实施条例》列入2010年地方立法计划,抓紧做好调研论证和起草工作,逐步使我省应急管理工作走向法制化轨道。省民政厅要总结3月份酒泉等市雪灾救援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结合防灾救灾的实际需要,尽快研究制定《甘肃省自然灾害救助预案》,使各项抗灾救灾工作有章可循。各市州、各有关部门和单位也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实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配套制度,特别是有关应急组织指挥、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等方面的制度。
  
  六、建立绩效评价考核制度,靠实政府的应急管理责任。
  
  将应急管理工作责任落实情况列入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实行目标管理。特别是抓好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一把手”应急管理责任的落实,并明确应急管理工作的分管领导,真正以完备的责任追究机制和奖惩制度提升政府的危机应对和处置能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如发生不履行法定职责,在预防、预警、应急处置等方面不作为,或在信息报送发布方面及应急救援资金、物资使用方面乱作为的,要严肃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领导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行政责任。
  
  七、加强应急管理宣传培训,提高公众的减灾自救能力。
  
  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和新闻单位要按照《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甘肃省应急管理科普宣教工作总体实施方案的通知》(甘政办发〔2007〕75号)要求和工作分工,认真组织开展对广大干部群众的应急管理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强化群众参与应急管理的意识,努力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群防群控、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要组织开展应急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乡村、进企业、进学校活动,通过科普读本、影像资料、知识讲座、典型案例分析等方式,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多种媒体,深入开展宣传,全面普及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等知识和技能,使应急管理知识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深入人心。要把应急管理教育培训纳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培训内容,针对各级领导干部和从事应急管理公务员的不同需求,建立多元化的培训课程和教学体系,广泛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对领导干部的培训,重点是增强应急管理意识,提高应急指挥能力;对从事应急管理公务员的培训,重点是组织开展岗前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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