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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六盘水市政府
【发文字号】 市府办发[2010]29号
【颁布时间】 2010-03-26
【实施时间】 2010-03-2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23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六盘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和表彰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五)严肃评选审核工作纪律。要严肃评选纪律,认真处理群众举报,杜绝暗箱操作。对于伪造身份、事迹、未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规定程序推荐的人选,经查实后撤销其评选资格,取消相应名额。对在推荐评选工作中有严重失职、渎职或者弄虚作假、借机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违法违纪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五、推荐评选工作领导机构
  
  成立2010年六盘水市全国、省、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和表彰大会筹备委员会,领导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推荐、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等各项工作。筹备委员会办公室负责推荐、评选和表彰的各项具体工作,办公室设在六盘水市总工会。办公室下设秘书组、宣传组、推荐组、审核组、会务组,承办表彰具体事宜。各县(特区、区)和市有关部门可根据需要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加强领导,密切配合,切实做好评选表彰工作。
  
  六、表彰奖励及宣传
  
  “五一”节前(4月下旬)召开六盘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表彰大会对批准授予“六盘水市劳动模范”和“六盘水市先进工作者”荣誉称号的先进个人进行表彰。对获得“六盘水市劳动模范”、“六盘水市先进工作者”的先进个人颁发奖章、证书和奖金。
  
  在评选表彰活动期间,新闻宣传部门要对先进模范人物进行集中宣传,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充分发挥劳动模范在各行各业中的示范、引领和带动作用,在全社会形成学先进、赶先进、争当先进的良好氛围,为实现六盘水市经济社会跨越式发展发挥积极作用。
  
  附件:1.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略)
  
  2.2010年贵州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略)
  
  3.2010年六盘水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推荐评选名额分配表(略)
  
  4.2010年全国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略)
  
  5.机关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略)
  
  6.企业负责人征求意见表(略)
  
  7.2010年贵州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略)
  
  8.2010年贵州省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略)
  
  9.2010年贵州省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略)
  
  10.2010年贵州省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略)
  
  11.2010年六盘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审批表(略)
  
  12.2010年六盘水市劳动模范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略)
  
  13.2010年六盘水市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基本情况表(略)
  
  14.2010年六盘水市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推荐人选综合情况分析表(略)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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