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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黔安监办[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积极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意见


  
  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根据中共贵州省委办公厅、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文明委关于支持参与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的意见》的通知(黔委厅字[2010]10号)精神,我局研究制定积极支持参与贵阳市“三创一办”工作的实施意见。
  
  一、深入学习、提高认识,使全局干部职工投入到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上来
  
  贵阳市明确提出要把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全国文明城市”和协办2011年第九届全国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简称“三创一办”)作为载体,坚定不移地推进生态文明城市建设。开展“三创一办”工作,有利于贵阳的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完善城市基础设施,提升城市服务功能;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推进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优化产业结构;有利于让贵阳的天更蓝、水更清、空气更清新,创造更加宜居、宜业、宜游的良好环境;有利于提升文明程度,改善城市形象,提高城市品位。我局作为中央、省属驻筑单位,不但要积极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更要义不容辞地投入到“三创一办”工作中来。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要认真组织广大干部职工、家属、离退休老同志,通过学习宣传资料、参加动员会等多种形式,深入了解开展“三创一办”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各项创建活动的具体内容,不断强化“三创一办”工作每个人都应该做、每个人都能做、每个人都能做好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在“三创一办”工作中的模范带头作用,从我做起、从身边事做起,做表率、走前列,以实际行动尽其所能地为“三创一办”工作做出自己的贡献。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成立局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蒲建江、李尚宽
  
  副组长:叶文邦、居 荣、陈富庆、陈晓辉、李 洪、宋和平、马 炼、李江平。
  
  成 员: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离退休党总支负责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机关党委,负责“三创一办”工作的协调指导和督促检查,办公室成员由机关党委办公室、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室、机关服务中心、离退休干部管理处负责人组成。
  
  2、局属各单位要成立相应的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各单位的实施方案报局“三创一办”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支持参与“三创一办” 工作的重点
  
  (一)加强对机关大院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搞好硬化、绿化、亮化、净化、美化工作,完善好文体、卫生、消防、治安、照明等基础设施,努力建设治安秩序良好、环境整洁优美、生活方便舒适、人际关系和谐的文明小区。
  
  (二)加强对公务车和职工、家属、离退休老同志私家车遵守“三创一办”各项要求的宣传教育工作,做到遵章守纪,文明行驶,不耍特权,不乱行乱停。
  
  (三)充分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和干部职工的表率作用,开展争做文明市民活动。规范办公秩序;规范文明用语;遵守社会公德;文明出行,维护良好交通秩序;爱护公共设施;创造和谐的工作、生活环境。
  
  (四)努力提高个人文明素质,革除不文明陋习,注重交际礼仪、职业礼仪、交通礼仪、旅游礼仪、涉外礼仪等。从小事做起,做到不随地吐痰、不说粗话脏话、不在公共场所大声喧哗、不乱扔垃圾、不乱闯红灯、不翻越护栏等;教育和带动家庭成员,知荣辱、讲文明、树新风,在社会做好公民、在单位做好职工、在学校做好学生、在家庭做好成员;促进邻里和谐,积极支持社区的活动,参与各种志愿服务活动。
  
  (五)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局属各单位要管好自己的办公区域、家属院落、干部职工,服从创建工作的统一部署,积极支持贵阳市及所在区、街道、社区的工作,特别是对各有关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和被媒体通报的情况、提出的意见建议要及时进行整改。
  
  四、落实责任,加强督促检查,确保“三创一办”工作取得成效
  
  (一)搞好宣传动员,各单位要把省委领导同志的指示精神、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文件要求和局党组的安排部署和“三创一办”的相关知识,传达贯彻到每一个职工、家属、离退休老同志,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动员和鼓励广大党员、干部、职工积极投身“三创一办”工作中,积极支持参与各项创建活动,并充分发挥的示范带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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