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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黔安监办[2010]41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2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贵州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贵州煤矿安全监察局)积极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实施意见

[接上页]

  (二)各单位要按照各自的工作方案,认真抓好工作落实,明确领导责任、工作责任,落实经费保障,确保“三创一办”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三)驻贵阳市以外的各直属单位、各煤监分局也要加强对职工的教育管理,争做当地的文明市民,到贵阳办事的车辆和人员必须遵守贵阳市“三创一办”和市民文明守则的相关要求。
  
  (四)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凡因工作推动不力,或本单位、本部门职工因不文明行为被曝光、被查处的,取消单位、部门评先评优资格,取消本人年度目标奖,并对责任人和单位、部门负责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和纪律处理。
  
  (五)加强对“三创一办”工作的宣传报道,贵州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和《贵州安全生产》杂志要开辟专栏,及时报道和介绍我局及所属单位积极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的情况,宣传先进典型和做法。
  
  (六)局“三创一办”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加强经常性督促检查,推动局属各单位、部门工作落实。同时,要积极主动与贵阳市相关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联系协调,确保我局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顺利推进,达到预期目标。
  
  全局各单位、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家属、离退休老同志,要立即行动起来,自觉投入到“三创一办”工作中来,讲文明言语、开文明车辆、做文明事情,争当文明单位、文明市民,以实际行动积极支持参与“三创一办”工作。
  
  
二0一0年三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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