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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鸡西市政府
【发文字号】 鸡政发[2010]1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5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69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鸡西市人民政府印发鸡西市“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四)以班组和员工创建活动为目的,推动安全生产行为养成。要全面学习推广白国周班组管理法,切实加强班组和员工安全文化建设,在班组和员工中开展好查一个事故隐患、提一条安全建议、创一条安全警句、讲一件事故教训、当一周安全监督员“五个一活动”。要通过班组和员工安全文化创建活动,使全体员工在四个方面得到明显提升:一是树立安全第一理念,执守安全管理制度,任何情况下都把安全生产放在第一位,坚决做到不安全绝不生产。二是生产过程中注重质量,盯住细节,勤于检查,抓好落实,把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三是刻苦学习,钻研技术,言传身教,努力成为安全生产的行家里手和技术能手。四是坚持以人为本,亲善求和,以人性化管理和亲情感召凝聚员工思想意志,努力形成安全生产的整体合力。
  
  四、组织机构
  
  为切实推动“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深入开展,成立市“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邵国强;副组长:方东初、何风义;成员单位由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市)区政府组成。“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安监局,主任由方东初兼任,具体负责“安全文化年”创建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结果公布。
  
  五、工作步骤
  
  本方案从2010年3月25日开始实施,共分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31日前)。市安委会成员单位、县(市)区要于3月31日前,将 “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方案报市政府“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市)区政府、各部门、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开展“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的浓厚氛围。
  
  (二)具体实施阶段(4月1日至12月20日)。县(市)区、有关部门及企业要围绕方案的要求,扎实有序地开展好各项活动,按《方案》要求抓好落实。市安全文化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各单位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务求取得明显实效。
  
  (三)总结表彰阶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单位要认真总结“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开展情况,并于12月30日前向市“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书面总结材料。市“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对全市 “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年终总结、通报和表彰。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县(市)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的重要性,切实把安全文化做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摆到突出位置,切实加强领导,采取行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单位、各部门齐抓共管的方式,形成合力,推动“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深入开展。县(市)区、有关部门要成立“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专门负责本区域安全文化建设活动的开展,指导辖区企业开展好安全文化建设活动。
  
  (二)建立安全文化建设长效机制。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工作,必须常抓不懈。县(市)区、有关部门在具体推进过程中,要及时发现新情况、总结新经验,不断丰富安全文化建设内容,推动企业安全生产长治久安。
  
  (三)加强督查,严格考核。市政府“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将对县(市)区、有关部门及企业开展安全文化创建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限期整改,及时通报。对领导重视不够、责任落实不到位、企业安全文化建设不到位的,按事故隐患进行处理,“安全文化年”创建活动年末考核未达标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末评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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