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发文字号】 鲁牧药发[2010]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4
【实施时间】 2010-03-2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8972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山东省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实施方案

[接上页]

  (二)省兽药质量检验所负责省内的兽药检测,协助兽药监管及案件查处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正面引导。今年是农业部正式推行兽药gsp工作的第一年,也是我省全面推进gsp工作的关键一年,各级要加大宣传力度,开展好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好氛围,使群众了解、熟悉兽药gsp的内容和要求,使经营者理解、支持、参与gsp工作。
  
  (二)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市要重视本次行动,充分认识兽药经营环节的重要性,认识到监管工作的严肃性,端正态度,加强领导,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三)细化方案、精心组织。各市畜牧兽医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细化方案,保证方案合理、可行,并认真组织落实。
  
  (四)严格执法、强化督查。在规范年行动中,采取专项检查与综合治理相结合,交叉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法规宣传与执法检查相结合的工作方式,把规范年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五)通力合作、协同作战。积极会同公安、工商、食品药品等部门,加大整治、查处力度。
  
  (六)建立报告制度。各市应按统一要求,于每季度末前10个工作日内,将《兽药市场治理情况汇总表》(见附表)电子版报我局(邮箱:yzyz@sdxm.gov.cn)。6月10日和11月30日前分别上报《行动方案》的阶段性总结、年终总结。对重大案件,应立即报告我局。联系电话:0531-87198085。
  
  五、工作安排
  
  本方案实施时间为2010年3月至12月。
  
  (一)2010年3月,制定我省实施方案,各市畜牧兽医局结合当地实际,细化方案。
  
  (二)2010年4月至11月,深入开展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
  
  (三)下半年,在农业部重点区域执法检查的基础上,我局也将组织重点区域执法检查。
  
  (四)2010年12月,汇总全省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情况,做好问题分析、经验总结和典型推广工作,并向农业部报告。
  
  附表:
  
  山东省兽药市场整治情况汇总表
  
  报送单位: 报送时间:
  
  

检查兽药生产企业、经营企业、诊疗机构及养殖场数级(个)

出动执法人员(人次)

案件/假劣兽药查处情况

取缔无证生产、经营企业数量(个)

吊销兽药经营证数量(个)

整治重点区域(个)

查处情况

假劣兽药查处情况

查处案件(起)

货值金额(万元)

罚没金额(万元)

数量(注射液以支/瓶计算;其他产品换算为重量单位,以公斤计算)

 

 

 

 

 

 

 

 

 


  
  附件2: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领导小组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畜牧兽医工作会议、全省畜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2010年兽药监管工作,加强对“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的领导,省畜牧兽医局决定成立“兽药经营规范年行动”领导小组:
  
  组 长: 刘建林纪检组长
  
  副组长: 鲍 霞医政药政处处长
  
  高迎春省兽药质量检验所所长
  
  组 员: 姜东红医政药政处副处长
  
  陶开宇畜牧科技处副处长
  
  孔繁涛防疫处副处长
  
  李流航饲料处副处长
  
  裴振兴省动物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田夫林省动物疫病预防与控制中心副主任
  
  邵 兵省兽药质量检验所副所长
  
  刘光茂省兽药质量检验所副所长
  
  苏 梅省兽药质量检验所副所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政药政处
  
  联系电话:0531-87198085
  
  联系人:赵洪山、方伟、陈秀霞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