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接上页] (二十四)江西铂丽耐科技有限公司(新余)200万平方米建筑模板、15万套沼气池生产建设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铂丽耐科技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新余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副主任胡军。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0年7月开工建设,首期工程2011年3月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五)江西开昂太阳能(新余)光伏应用产品生产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开昂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新余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新余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副主任胡军。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0年7月开工建设。 三是议定事项。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六)江西沣森科技有限公司(分宜)固态硬盘及卫星定位系统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上海沣森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新余市人民政府和分宜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李春华。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一期工程计划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6月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请金融部门给予贷款支持。 (二十七)江西昂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玉山)年产1000万件铝合金汽车轮毂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根据“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江西昂大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协调单位为上饶市人民政府和玉山县人民政府,责任人为公司法人代表胡丁升。 二是时间节点。项目计划2010年7月开工建设,2011年2月一期工程建成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审批问题。请项目单位尽快上报相关材料,请省发改委尽快办理备案手续。(2)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二十八)鹰潭电力电气产业园项目 一是责任单位。按照“四定两保”责任制要求,该项目责任单位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协调单位为鹰潭市人民政府,责任人为鹰潭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副书记陈移发。 二是时间节点。(1)超高压电缆项目今年8月前动工建设,明年底竣工投产;(2)线缆企业铜杆项目,计划今年10月动工建设,明年6月底竣工投产。 三是议定事项。(1)项目用地指标问题,请项目单位按要求组织材料,向省国土资源厅申报用地预审。经预审确定用地规模后,请省国土资源厅和省发改委支持使用省级预留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2)办理电线电缆生产许可证问题,请省质量技术监督管理局按国家产业政策给予支持。(3)项目环评问题。请项目单位加快前期工作,请省环保厅充分调研论证,在确保达到环保要求的前提下,给予项目积极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