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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24.居民服务业。建立居民服务业标准体系。重点研制社区服务、家庭服务、托儿服务、婚姻服务、殡葬服务和清洁服务等地方标准25项。 25.农业服务业。建立农村社会化服务和农村生活服务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农村社区建设、乡村旅游、农民娱乐健身等领域地方标准5项。 26.汽车服务业。探索建立汽车服务业标准体系。制定汽车物流、汽车零售和售后服务、汽车租赁、二手车交易、汽车保险、汽车金融、停车服务等地方标准10项。 27.现代物流、会展和商贸流通业。探索建立现代物流、会展和商贸流通业服务标准体系。研制现代物流、物流信息中介、会展服务规范、商务服务、商贸流通等地方标准10项。 (五)社会公共事业标准体系建设。 围绕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吉林,制定社会公共事业标准体系规划,建立社会公共事业标准体系。重点加强社会公共管理和服务、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城镇规划、工程建设、交通运输、社会保障等领域技术标准制修订工作。 28.公共管理和服务。建立政府社会管理水平和公共服务能力标准体系。重点研制教育、新闻出版、劳动保护、社会保障、测绘、地理信息和社会管理等领域的公共管理和服务地方标准10项。 29.医疗卫生。建立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标准体系。重点研制公共卫生、医疗 (服务、技术、质量)和采供血机构、临床检验、药品供应保障、卫生信息等领域地方标准10项。 30.社会保障。建立社会保障服务标准体系。重点研制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领域地方标准5项。 31.城镇规划。建立城镇规划标准体系。研制城乡布局、市政设施、公共设施、综合节能、绿化、环卫、市政管理、公共图形标志等领域地方标准5项。 32.工程建设。建立健全工程建设标准体系。研制工程建设规划、勘察、设计、施工与验收、生态人居环境和绿色建筑、节能建筑、智能建筑、新型建材、工程抗震与维护加固等领域地方标准50项。 33.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建立环境保护与资源节约标准体系。重点研制环境管理、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及危险废物处理、节能、节水、节材、节地、可再生能源、资源管理与综合利用、清洁生产与循环经济等领域地方标准25项。 34.公共和生产安全。建立公共、生产安全标准体系。重点研制生产安全、交通运输安全、公共设施和设备安全、防盗报警、生物安全、消防安全、应急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应对恐怖袭击、经济安全和突发事件等领域地方标准25项。 35.交通运输。建立交通运输标准体系。研制公路工程、海事管理、水运工程、交通信息、汽车维修与检测等领域地方标准25项。 (六)技术标准提升工程。 着眼优势产业和新兴产业,以科技创新为动力,通过强化标准科研、标准创新、采标引导,提升标准整体水平。 36.加强标准化科研工作。以标准科研为基础,推动技术标准水平提升。鼓励企业、高校、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社会各方面参与重要技术标准的研制,突出优势产业领域的关键技术标准、对经济与社会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和保障作用的基础性和公益性地方标准的研究。支持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标准提升为 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国际标准。 37.加强自主创新标准化工作。鼓励企业、科研机构对重大产业技术研发项目,同步开展配套的技术标准研制工作。支持企业将技术创新成果尽快形成技术标准,以标准化促进产业化。支持高新技术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结合自身优势研制企业联盟标准,提升集群产品市场竞争力。 38.加强采用国际标准工作。围绕产业跃升和产品质量提升,引导企业积极采用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提高产品质量的整体水平和国内外市场竞争力。重点领域主要工业产品85%以上按照国际标准组织生产,出口产品中涉及健康、安全等方面的产品,凡有相应标准的采标率达到100%。 (七)标准化主体培育工程。 强化企业标准化意识,夯实标准化基础,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培养企业成为制定标准、实施标准的主力军。 39.强化企业标准化意识。加强标准化宣传与培训,提高企业对开展标准化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落实企业对产品标准的主体责任,引导企业严格执行国家强制性标准,按照标准组织生产、检验,确保产品质量。 40.夯实企业标准化基础。引导企业合理设置标准化工作机构,配备标准化专兼职人员,完善企业标准化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包括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工作标准在内的企业标准体系。引导企业积极开展 “标准化良好行为”活动,提高企业标准化管理水平和综合竞争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