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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1.支持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引导企业将自主创新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鼓励企业参与或承担地方标准、行业标准、国家标准乃至国际标准的制修订工作。支持企业参与省级或国家专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工作,与高校、科研机构开展产学研合作,联合承担国家或省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工作。鼓励企业加强与国际标准化组织的合作与交流,在国际标准制修订上取得突破。 (八)标准化示范引领工程。 开展农业标准化、工业园区标准化、企业标准化、服务业标准化和循环经济标准化等试点示范工作,加速标准的实施推广,扩大标准应用的覆盖面,促进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引领和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 42.农业标准化示范。以推动主要农作物规范化种植、畜牧水产规模化养殖、园艺特产标准化生产、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产品市场流通及出口、农业循环经济、农业休闲旅游服务为重点,建设农业综合标准化示范县 (市)10个、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50个,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100个,培育农业产业化标准化龙头企业50户,建立 “标准化规范化农产品”批发市场20个,不断增强示范区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农业集约化生产和规模化经营,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43.工业园区标准化示范。以特色工业园区、工业集中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为依托,以园区的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和重点产品为主,以产业聚集为动力,建立10个省级重点产业集群标准化示范区。推动企业产品研发与标准研制工作同步进行,逐步建立自主创新技术与标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鼓励企业利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加快传统产业技术标准的更新和提升,淘汰落后生产能力,推动产品升级换代,促进产业结构调整。 44.企业标准化良好行为示范。贯彻 《企业标准体系》系列国家标准,指导企业建立结构合理、完善配套,满足自身发展需要的企业标准体系,在生产、经营的全过程实行标准化管理,从源头抓好质量工作,提高质量水平和综合竞争力,促进企业生产经营有序、高效、健康发展。 45.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围绕服务业的发展方向,以提升服务业整体水平、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生活的需要为目标,从规范化、标准化和提高服务质量入手,深化服务业标准化试点工作。重点围绕全省现代物流、服务外包、会展等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和 “吉林八景”品牌建设,确立50个服务业标准化试点项目,培育特色服务品牌,促进服务业快速发展。 46.循环经济标准化示范。以企业、园区为主体,发挥标准化在循环经济运行中的重要技术支撑作用,大力推进节能减排、循环利用技术标准的制定和推广应用,提高企业、园区节能减排、循环利用的有效性,促进循环经济发展。 (九)标准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工程。 按照整合资源、避免重复、开放有序、共建共享的原则,整合标准化信息资源,建立完善专业技术标准信息和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为企业、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化信息服务。 47.建立技术标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吉林省标准馆,加大标准资源采集、更新和电子化力度,完善服务场地和设施,建设集标准采集、加工、研究、服务及国际交流于一体的国内一流的技术标准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实现馆藏标准文献50万件,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标准信息服务。 48.建立专业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围绕五大产业标准体系建设,完善wto/tbt通报预警、商品条码、组织机构代码、节能减排、光电子产业等专业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搭建人参产业、软件产业、汽车电子、食品 (农产品)质量安全等重点产业或领域的专业技术标准信息服务平台20个,为企业、社会提供准确、便捷的标准化信息服务。 (十)标准化人才培养工程。 制定标准化人才培养规划,探索建立标准化从业人员资质制度,建立培训基地和标准化专家库,积极营造有利于标准化专业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不断提高标准化从业人员整体素质,壮大标准化人才队伍。 49.实施标准化从业人员资质制度。借助高校、科研机构的资源优势和人才优势,采用在职委托培训的培养方式,加大对现有标准化从业人员的培训,把各类各层次的标准化专业人员培养成既懂技术、又懂标准、具有较高外语水平的复合型人才,实行持证上岗。 50.建立标准化培训基地。整合社会资源,依托各级标准化技术机构,建立标准化专业技术人才培训基地,有针对性地对各领域、各层次技术型、管理型、操作型标准化人员进行定向培训。定期开展标准化专题讲座和培训,有效提高标准化人员的专业素质和工作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