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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工业发展组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国资委、科技局、国土局,各县(区)、开发区,产业投资公司。 工作职责:提出2010年区域性加工制造基地建设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提出2010年工业发展、节能减排的工作思路及重大项目计划;提出2010年区域性信息中心及信息化建设的重大扶持项目计划;提出2010年中小工业企业扶持以及创业培育计划;负责调查企业土地资源,完成南化、锦虹、伞厂、广发重工等企业土地收储工作;负责组织和实施工业发展项目等。 (四)服务业发展组 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国资委、城乡建设委、科技局、旅游局、文化新闻出版局、金融办,各县(区)、开发区,产业投资公司。 工作职责:提出2010年商贸基地、物流基地发展思路及重大项目计划;提出2010年房地产业发展思路及重大扶持项目计划;提出2010年旅游业、商务会展业、文化产业发展思路及重大扶持项目计划;提出2010年打造区域性金融中心发展思路及重大扶持项目计划;提出2010年服务业重点企业扶持计划;负责组织和实施服务业发展项目等。 (五)农业发展组 牵头单位:市农业局,责任单位:市林业局、水产畜牧兽医局、科技局、各县(区)、开发区,产业投资公司。 工作职责:提出2010年农业产业化发展思路和重大扶持项目计划;提出2010年农产品流通市场体系建设的思路和重大项目计划;负责组织和实施农业发展项目等。 (六)园区建设组 牵头单位:市工信委,责任单位:市发改委、科技局、各县(区)、开发区。 工作职责:提出2010年产业园区、工业集中区重大基础设施项目计划;提出2010年企业技术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孵化器)和国家、自治区级技术中心和工程中心建设计划。 (七)国企改革组 牵头单位: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工信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商务局、国土局、规划局、财政局、总工会。 工作职责:提出2010年国有企业改革的措施及主要项目计划;负责对列入改制计划的国有企业的国有资产及债权债务状况进行调查;负责推进或指导国有企业的改制、盘活国有资产、处理金融债权及妥善安置职工。 五、工作进度及要求 (一)成立工作机构,落实分工,明确责任,全面启动工作(2010年3月20日前)。 (二)各工作组开展专题工作,形成工作成果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2010年3月30日前)。 (三)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编制2010年我市产业发展的工作措施、项目计划以及资金预算方案,并召集有关市直部门、各县区、开发区、专家学者征求意见(2010年4月15日前)。 (四)领导小组办公室修改、补充有关上报材料,形成工作成果上报市人民政府审定(2010年4月25日前)。 (五)2010年4月30日前完成本方案的所有前期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