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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决定,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兰办发〔2010〕23号),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范围 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事业单位。 二、工作步骤 “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要围绕一个“目标”和解决“六个问题”、抓好“六个规范”的任务,按以下六个环节进行: (一)层层动员部署 “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从3月份开始启动。3月上、中旬,市上制定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实施方案》、《考核办法》,成立领导小组,组建办公室。3月下旬,市政府召开全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动员大会,由市政府主要领导进行动员部署。市上动员大会之后,市政府各部门、各单位要迅速行动,结合实际制定各自的工作方案和考核办法,成立由行政主要负责同志挂帅的领导小组,抽调得力干部组成办公室,并层层进行动员部署,统一思想认识,迅速开展工作。同时,要通过悬挂横幅标语、设置宣传栏、电子大屏幕、内部网站等多种形式,在服务窗口、办公场所、重要公共场所营造浓厚的行政效能建设氛围,增强效能建设的社会效果。 (二)集中学习教育 4月上旬,各部门、各单位要合理安排时间,按照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意见》(市委办发〔2010〕23号文件)规定的学习内容,对全体机关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学习教育,并联系实际开展“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大讨论。通过集中学习教育,使广大机关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重大意义,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法制意识、效能意识、服务意识,坚持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本部门本单位做起,努力营造人人讲效能、处处抓效能、事事高效能的浓厚氛围。 (三)开展自查自评 各部门、各单位要从各自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出发,通过召开领导班子会、内部干部职工座谈会、服务对象座谈会、发放征求意见函、网上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并按照着力解决“六个问题”、抓好“六个规范”的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评,查找在机关作风和行政效能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和办法。各部门、单位要将自查自评情况和存在的突出问题及整改措施于4月底以书面形式报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规范工作制度 在认真学习、自查自评的基础上,要按照行政效能建设的要求,对内部各类规章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和评估,该废止的废止,该修订完善的修订完善,并以改革创新精神,运用电子化手段,对审批流程和办事服务流程进行创新和再造。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公开公示制、首问负责制、效能考评制、综合监察制、行政问责制,努力形成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行政效能建设制度体系,推进机关内部管理和服务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要把发展和改革、财政、城乡建设、规划、国土、房管、政务大厅等行政审批职能相对集中的部门和单位,作为制度创新和流程再造的重点,大胆探索,积极创新,争取年内取得实质性成果。 (五)加强督促检查 由市行政效能建设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力量,采取不定时间、不发通知、不打招呼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市直各部门、各单位进行抽查和暗访。同时,对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重点督查事项,将与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及相关部门紧密配合,随时进行督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以发监察建议书、整改通知书等形式,反馈给相关部门和单位。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抽查和暗访中发现的问题、群众投诉反映的问题进行综合分析,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整改。整改情况要及时报送市行政效能建设活动办公室。 (六)认真搞好总结 12月中旬,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及各部门、各单位,要对开展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的情况进行认真总结,对经过实践不够完善的要加以完善,对成功的经验做法和制度成果要进行总结升华,逐步建立起有效管用的行政效能建设长效机制。各部门、各单位要将总结情况及时报送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办公室。市行政效能建设年活动办公室要对考核结果进行汇总排序,提出奖惩意见,经领导小组审定后予以兑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