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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中卫市政府
【发文字号】 卫政办发[2010]66号
【颁布时间】 2010-03-23
【实施时间】 2010-03-2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06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中卫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卫市中小学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方案的通知


  
  各县人民政府,沙坡头区工作办公室,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中卫市中小学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方案》(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三日
  
  

  
  
中卫市中小学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及应急宣传教育方案(试行)
  
  

  
  为保证全市各级各类学校防震防火应急工作高效、有序地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减轻经济损失和社会影响,确保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和国务院应急办《突发事件应急演练指南》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演练目的
  
  通过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提高全体师生的防震防火安全意识,使全校师生掌握应急撤离的正确方法,熟悉学校紧急疏散的程序和线路,同时,通过演练活动培养学生听从指挥、团结互助的品德,提高突发公共事件下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
  
  二、演练组织
  
  成立中卫市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全市中小学防震防火应急撤离演练工作。
  
  组 长: 霍健明  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 李俊义  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葛生玉  市教育局局长
  
  成 员: 蔡 波  市财政局局长
  
  冯旭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马桂岚  市卫生局局长
  
  李 军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
  
  张存福  市地震局局长
  
  赵德明  市公安消防支队队长
  
  党宝杰  市公安局副局长、
  
  沙坡头区公安分局局长
  
  茹小侠  市教育局副局长
  
  郭松华  中宁县政府副县长
  
  柏国华  海原县政府副县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葛生玉兼任办公室主任。
  
  三、演练时间
  
  从2010年起,将3月29日、5月12日、9月15日、11月9日、12月15日确定为“学校防震防火演练日”,每年开展5次应急撤离演练,其中,3月29日和11月9日开展防火应急撤离演练,5月12日和9月15日开展防震应急撤离演练,12月15日开展防震防火综合应急撤离演练。
  
  四、演练科目与目标
  
  (一)地震应急撤离演练
  
  1、室内避震。检验师生应急避险方式科学性、有效性和避险场所的安全性。
  
  2、避震疏散。检验紧急撤离路线设计的合理性、避险场所的安全性和师生紧急撤离时的组织纪律性及能否在规定时间内从教室撤离到安全地带。
  
  3、自救互救。检验应急救护的准备情况和师生的紧急救护能力。
  
  市中心完小以上学校对三项科目要全部进行演练,其余学校只进行1、2项演练。
  
  (二)防火应急撤离演练
  
  1、应急逃生。检验参加演练的师生在发生火灾的情况下,按预定路线快速有序从教室撤离到安全地带。
  
  2、灭火培训。对师生进行灭火知识培训,掌握灭火器原理、使用方法,并让师生现场操作灭火。
  
  五、演练程序
  
  (一)地震应急撤离演练
  
  1、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全体师生请注意,现在发生了地震,请大家不要慌张,听从指挥,马上有秩序地避险、撤离”。一声长哨,演练开始。
  
  2、第一次发出警报声,教师打开教室前后门,各班学生紧急避险,双手护头,躲到墙角或桌子旁边,师生们冷静、沉着,紧急避险1分钟。
  
  3、第二次警报响后,班主任和楼层负责教师各就各位,指导学生有秩序地迅速撤离。
  
  4、到达目的地,学生双手护头迅速蹲下,各班主任组织学生马上清点人数,并由班主任报告总指挥。
  
  5、总指挥宣布演习结束,并作总结。
  
  (二)防火应急撤离演练
  
  1、现场总指挥下达命令:“全体师生请注意,现在发生了火灾,请大家不要慌张,听从指挥,马上有秩序地撤离”。一声长哨,演练开始。
  
  2、每班靠门最近的两位同学立即把门打开,班主任迅速组织学生有秩序撤离。
  
  3、各班学生有秩序的按照逃生路线撤离,楼梯拐角处各安排一位老师指挥疏导。
  
  4、班主任教育学生不要慌乱,听从老师安排,撤离过程中尽量压低身体,小步快移,用湿手帕或毛巾捂住鼻子和嘴猫腰前行。
  
  5、到达目的地,各班主任组织学生马上清点人数,并由班主任报告总指挥。
  
  6、组织师生观摩现场灭火并实际操作。
  
  7、总指挥宣布演练结束,并作总结。
  
  六、演练时限标准
  
  全市各级各类学校2010年3月29日防火应急演练,平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50秒内,两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1分20秒钟内,三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2分钟内,4层楼房学校应急撤离时限标准为3分钟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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