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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
【发文字号】 黑新出字[2010]35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7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关于印发《行政审批集中办理AB岗位负责制度》《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服务承诺制度》、《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处学习制度》等四项制度的通知


  各市(行署)新闻出版局,省农垦总局、省森工总局、哈尔滨铁路局新闻出版局(处),各出版单位,出版物、包装装潢印刷单位,出版物批发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进一步加强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集中办理工作规范化管理,不断提高政务大厅服务质量,更有效地服务发展、促进发展,《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集中办理ab岗负责制度》、《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服务承诺制度》、《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审批处学习制度》等四项制度,已经局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发布实施。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
  行政审批集中办理ab岗位负责制度
  

  为提高新闻出版行政审批服务质量,方便行政管理相对人和服务对象办理业务,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ab岗负责制是指局政务大厅负责办理行政事务的岗位责任人因出差、开会、培训、请假等原因离岗,其职责需有人代替履行,不能因为责任人离岗而使工作停滞。
  
  二、局政务大厅各业务窗口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各工作岗位的a岗、b岗责任人,明确相应工作职责,并有计划、有步骤地对上岗责任人进行业务知识培训。
  
  三、a岗责任人离岗前,应当向b岗责任人交接有关工作;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交接的,b岗责任人也应当主动顶岗。
  
  四、b岗责任人在顶岗期间,应当同时做好本岗位和a岗位的主要工作,并兼有a岗的职责权利,对执行a岗位的工作结果承担相应责任。
  
  五、ab岗责任人因特殊情况同时离岗的,由审批处负责人向主管局领导说明原因,并责成其他工作人员负责履行所空岗位的工作职责。
  
  六、ab岗责任人执行ab岗工作情况列入政务大厅窗口工作人员岗位责任考核内容。
  
  七、ab岗责任人确定后应当保持相对稳定,确需调整的,应当经主管局领导同意后再做出调整。
  
  八、ab岗责任人要自觉遵守局各项规章制度,文明接待,热情服务,不得擅自脱岗或从事与本岗位无关的事项。
  
  九、ab岗责任人因推委、扯皮等造成工作失误的,属于行政过错行为,按照局行政责任过错追究的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
  行政审批集中办理服务承诺
  

  
  一、坚持廉洁、勤政、务实、高效原则,树立政务服务新理念,改善服务质量,提高办事效率,杜绝“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和“吃、拿、卡、要”现象。
  
  二、坚持“一门受理、相关协办、现场审批、限时办结”的工作管理模式和“集中受理、规范流程、限时办理、一次告知”的便民服务模式。保证申请人高兴而来,满意而归。
  
  三、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制度按程序办事,不搞暗箱操作,不乱收费、乱添加办事程序、办事条件,勒卡、刁难办事人。
  
  四、坚持文明办公,热情、周到、高效,树立政务新风。
  
  五、坚持廉洁勤政,不利用权力以权谋私。
  
  
黑龙江省新闻出版局
  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行为规范
  

  为加强省新闻出版局政务大厅服务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提高政务大厅的服务水平,规范服务标准,树立良好的政府部门形象,政务大厅工作人员应遵守以下工作规范。
  
  一、服务准则
  (一)遵循“热情主动、便民高效、依法行政、公正廉洁”的服务理念,为服务对象提供便捷、优质服务。
  (二)严格遵循依法、便民、公开、高效的原则。
  (三)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
  (四)依法行政,实事求是,规范运作,严格按程序办事。
  (五)勤奋工作,尽职尽责,廉洁自律。
  (六)文明服务,便捷准时,优质高效。
  (七)互相支持,团结协作,运转协调。
  (八)努力学习,熟练掌握业务知识,提高自身素质。
  
  二、仪表形象
  要求:服装整齐、仪表端庄、场所清洁、窗口卫生
  (一)接待服务对象时,要使用文明、规范的语言,不讲粗话、蛮话、讥讽话,不得高声说笑,要保持政务大厅安静。
  (二)申请人到政务大厅办理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做到热情服务、礼貌待人。
  (三)窗口工作人员穿着应当朴素、大方、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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