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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津安监管三[2010]22号
【颁布时间】 2010-03-22
【实施时间】 2010-03-22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19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天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我市B类危化品企业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二)要突出重点,分步推进。为保证标准化达标工作的质量,我们将根据调研情况,参照a类企业的管理模式,对全市b类企业进行分类排队,按照“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指导各区县对安全生产条件较好的企业,将率先推动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工作;对安全生产条件一般的企业,要严格对照标准进行整改提升;对安全生产综合条件较差的企业,将通过加强行政执法检查等措施,结合城市规划调整和示范小城镇建设,引导企业尽快退出。市安全监管局将以执法大队干部和专家为主体,组成若干个行业的“标准化推动检查组”,按照相关标准,指导区县做好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
  
  (三)要严格执法,确保质量。市安全监管局安全生产标准化推动检查组,深入到每个区县严格按照重新修订的《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检查表》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的内容,指导企业逐条逐项的开展自查自评,帮助企业查找隐患,分析问题,督促企业加大安全投入,落实整改措施。督促区县制定区域内达标计划,帮助有困难的区县对那些安全技术力量相对薄弱的企业,及时进行有效的技术培训和指导;各区(县)安全监管部门要制定具体推动方案,不断加大执法检查力度,检查要从严、从细、从实,务求实效,不走过场,不留死角;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要做到依法推动,强力推进。各区县安全监管局要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贯彻到本辖区内所有b类危险化学品企业,确保2012年底前全市b类危化品企业全部完成达标工作。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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