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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四)敢督敢办。各级督查部门、各责任部门和承办单位要增强效能意识,提高效率,做到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有督必办,有办必果。要坚持“敢”字当头,主动抓好各项办理事项的督查落实,做到领导同志批示到哪一级,就督查落实到哪一级。凡立项督查办理的事项,各地、各部门、各单位都要及时认真负责地办理,并报告办理结果,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办结的,应及时向市政府督查室报告,说明原因及下一步打算,经同意后按照新的要求办理落实。 (十五)确保质量。督办事项要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实效。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办理的督查事项,主办单位要积极牵头负责,协办单位要主动参与,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督查事项的办理工作。各责任单位对承办落实的事项,要做到事实清楚,结论准确,措施有力,如实反映情况,有喜报喜,有忧报忧。督查材料要简洁明了,内容翔实。 (十六)转变方式。督查落实工作要努力在贴近实际、贴近基层、贴近群众上不断探索创新有效形式,深入实际调查研究,了解真实情况,掌握第一手资料。对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问题,要善于综合分析,提出解决的办法和措施,供领导决策参考。对于情况复杂的事项,要进行深入细致地调查核实,做到客观公正、准确无误。对隐瞒不报、失实谎报、失职渎职的行为,要按照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六、加强对督查工作的组织领导 (十七)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督查工作,切实把督查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强化督查工作责任意识,把督查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市政府督查室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搞好政务督查的综合协调、联络调度、结果报告和意见反馈,并指导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做好督查工作。对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和重点工作的督查,市政府督查室将根据具体督查事项,从相关部门抽调专门人员组成联合督查组进行督查。 (十八)加强督查队伍建设。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将督查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切实抓好。要配齐配强督查干部,把那些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并有一定实际工作经验的优秀人员充实到督查队伍中来。要充分发挥督查部门的作用,定期听取他们的工作汇报、意见和要求,并在经费保障、列席会议、阅读文件、办公条件等方面,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政府督查部门要加强组织、协调和指导,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推动工作落实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建立健全上下衔接、左右沟通的大督查网络,提高督查质量和工作效能,确保政府各项重点任务目标的全面完成。 二o一o年三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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