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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五)牵头单位牵头负责组织实施改革。 (六)参加单位配合牵头单位落实各项改革措施。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改革工作任务重、时间紧、要求高,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每项改革工作都应成立组织机构,组成专门班子,抽调专门工作人员,按要求制定改革方案,尽早启动改革。 (二)解放思想。现行的许多体制、机制、制度存在不少弊端,不适应发展需要,甚至有的已经严重影响发展。要充分利用“两型社会”建设试验区先行先试的权利,敢闯敢试,大胆改革。要有国际视野、战略思维,追求创新突破。 (三)精心组织。改革涉及面广,牵涉人员多、利益多,必须周密部署、精心组织。有关部门事前要做深入的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分析制定有效对策。制定和实施改革方案时,坚持实事求是,针对不同情况灵活处理,并注意及时防范和化解矛盾。改革过程中碰到困难,各改革组织机构须及时进行研究,协商解决办法,确实难以解决的要报市政府办公会议研究决定。各改革机构每个季度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改革进展情况。 (四)落实进度。一季度末,各项改革方案必须出台;二季度末,各项改革都要实质性启动;到年底,各项改革必须有质的突破。 (五)确保实效。十大改革都是关系株洲长远发展的大事,都是必须解决的难题。解决得好,就会实现株洲发展的新跨越,就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好的生活和发展空间。因此,各项改革都必须落到实处,追求实效,为株洲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做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