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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安徽省政府
【发文字号】 皖政办[2010]44号
【颁布时间】 2010-07-06
【实施时间】 2010-07-0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57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民工培训工作的意见

[接上页]

  (二十)抓好培训基础工作。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牵头开发全省统一的农民工培训补贴信息系统,对各家定点培训机构进行网上监控,动态管理,对参加培训的农民工实行实名制管理,提高农民工培训教学和管理的信息化水平。要充分发挥基层劳动保障工作平台的作用,及时掌握用人单位和农民工的培训需求,为农民工培训管理和服务提供准确、及时的信息。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做好农民工培训统计工作,做到数据准确、可靠、上报及时。
  
  七、加强领导,分工协作
  
  (二十一)加强统筹协调。省农民工工作联席会议负责全省农民工培训的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和考核评估,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照各自职责,根据统一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各地实施农民工培训工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负责转移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组织实施,农业部门负责就近就业培训的组织实施,扶贫、教育、科技、建设等部门及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共同参与配合,逐步建立起部门相互协调配合、各负其责、共同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市、县要按照分级管理的要求,建立统一管理、相互配合、有序运行的工作机制。
  
  
二○一○年七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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