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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产业结构调整政府宏观管理的专利导向。 将专利工作融入工作计划。将专利工作纳入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和实施,市级有关部门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工作计划应当融入专利指标和工作内容。 将专利工作融入相关政策。市级有关部门在制定和完善涉及产业结构调整的有关政策时应当明确专利的要求,引导资金、人才、土地、能源等生产要素向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企业聚集。 将专利工作融入各个工作环节。建立健全相关政府资助计划项目(见附件)的专利导向和激励机制,强化项目申报、立项、评估、验收等环节的专利管理。市级有关部门在宣传、教育、人事、统计等管理工作中加强对专利工作的引导。 (二)加强专利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市级有关部门要将重庆摩托车(汽车)知识产权信息中心纳入“十二五”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力争将其建设成为区域专利信息服务中心;完善专利基础信息和产业数据库;加快建设集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信息于一体的重庆市知识产权服务中心。 (三)加强专利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专利代理、评估、转化等中介服务机构能力建设,引导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做大做强,鼓励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加强与重点产业龙头企业对接;加强重庆市保护知识产权举报投诉服务中心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提高举报投诉转办服务能力;加强专利受理工作,强化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重庆代办处建设;建立和完善专利技术交易市场,促进专利技术的转化。 (四)加强专利人才培养。 加强高校知识产权教学工作,将企业典型案例纳入相关教材;加大企业专利人才培养力度,制定专利人才国际交流培训规划,重点培养应用型高层次人才;切实推进专利专业人才的培训、考核和评定工作;加强专利中介和管理人才培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 (五)加大专利工作财政支持力度。 市财政要加大市知识产权专项资金投入,优先支持产业结构调整中的专利工作;加大对高新技术产品和新产品的支持力度;市发展改革委、市经济信息委、市教委、市科委、市外经贸委、市中小企业局等部门的相关专项资金要加大对专利的投入;整合各类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