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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供销合作社是为农服务的合作经济组织,是推动农村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的重要力量。为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09〕40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精神,现就加快我省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新形势下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近年来,全省供销合作社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始终坚持为农服务宗旨,不断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大力实施“新网工程”,着力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改革发展取得新突破,经济实力迈上新台阶,为农服务取得新成效,为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农村繁荣作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省改革发展进入关键阶段,农村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需要进一步发挥供销合作社在活跃农村流通、建设现代农业、拉动农村需求、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中的重要作用。 (二)加快供销合作社改革发展的总体要求。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大局,全面贯彻落实《若干意见》精神,坚持为农服务宗旨,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坚持合作制基本原则,大力推进经营创新、组织创新、服务创新,加快构建运转高效、功能完备、城乡并举、工贸并重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努力使供销合作社成为农业社会化服务的骨干力量、农村现代流通的主导力量、农民专业合作的带动力量,真正把供销合作社办成农民的合作经济组织,开创全省供销合作事业新局面,为推动科学发展、加速安徽崛起作出新贡献。 二、加快推进供销合作社现代流通网络建设 (三)加快推进“新网工程”建设。按照省政府与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签署的《推进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工程建设合作备忘录》的要求,加快建设覆盖全省的农业生产资料、日用消费品、农副产品、再生资源和烟花爆竹五大网络,力争五年内“新网工程”覆盖全省60%以上的行政村,逐步形成以县域为中心、以乡镇为骨干、以村级为网络终端的农村现代经营服务新体系。 (四)加快建设农资现代经营服务网络。充分发挥龙头企业的引领作用,加快推进网络资源整合,以发展配送中心和农资放心店为重点,积极开展农机、种业等商品经营,提升农资经营服务网点建设标准化、规范化和综合服务水平。尽快建立健全省市级化肥、农药储备制度,支持符合条件的供销合作社企业,承担化肥、农药等重要物资的国家商业、救灾储备任务。 (五)加快建设农副产品市场购销网络。升级改造和新建一批带动性强的农副产品批发市场,增强仓储运输、冷链物流能力,推动批发市场与专业合作社、生产基地、专业大户建立直接采购关系,促进农产品顺畅销售。 (六)加快建设日用消费品现代经营网络。积极培育壮大连锁骨干企业,实施“小超市、大连锁”和区域集中发展的经营战略,加强区域物流配送中心、连锁超市和便利店等农村零售终端建设,大力提高网络覆盖面和商品统一配送率,五年内消费品零售总额力争达到全省农村市场的10%。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一网多用”优势,依法开展家电、图书、药品等连锁经营业务。 (七)加快建设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充分发挥供销合作社在再生资源行业的领头作用,大力开展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建设,重点打造一批区域集散交易市场、综合加工利用基地和产业化示范区,加快社区和村镇回收网点建设,拓展废旧家电、报废汽车等回收拆解业务,促进再生资源产业化经营、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 (八)加快建设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网络。推动省、市、县供销合作社的联合合作,强化资源整合和市场开拓,加大专用烟花爆竹仓储配送中心等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开展连锁经营配送,努力形成布局合理、安全便捷、管理有效的全省性烟花爆竹安全经营管理体系。 三、推进服务创新,提高服务能力 (九)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鼓励供销合作社发挥自身优势,依托当地资源和特色产业,参办、经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及示范社建设,加快推进全省农业产业化“532”提升行动。积极推动专业合作服务向生产经营全过程延伸,为成员提供产前、产中、产后系列化服务,推进规模化种养、标准化生产、品牌化经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市场竞争力。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与批发市场、连锁超市、农产品加工企业实现产销对接,开辟农民专业合作社产品进入市场的便捷通道。各级供销合作社要对创办的专业合作社加强扶持和指导,提高专业合作社的管理水平和生产经营能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