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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江西省农业厅
【发文字号】 赣农办字[2010]62号
【颁布时间】 2010-07-03
【实施时间】 2010-07-03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66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江西省农业厅关于在全厅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接上页]

  一是优化行政权力运行流程图。各实施单位对纳入风险管理的每项权力,要按照主体清晰、程序规范、运行高效、方便办事的原则,制定、优化覆盖行政权力运行全过程的流程图,依法确定行政权力运行程序,防范因程序漏洞出现的各种廉政风险。流程图应包含权力运行的程序、承办岗位及职责、工作时限、公开公示要求等,流程图经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在“江西农业信息网”进行公开公示,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二是推进我厅电子政务网建设。要充分发挥电子政务预防腐败的作用,进一步提高我厅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推行农业重大项目公开公示制度,通过“江西农业信息网”,及时主动公开强农惠农政策和农业重大项目信息,接受社会监督。要依托“江西农业信息网”,加快建设我厅行政权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运行平台,对纳入风险管理的行政权力,实行网上审批、网上公开、网上监督,确保行政权力依法、透明、廉洁、高效运行。
  
  三是推进“五项制度”落实。梳理分析每个廉政风险点,看有无相应的制度进行约束和制衡,对存在制度空白的要抓紧制定制度,对存在缺陷和漏洞的制度要抓紧修订,对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制度要坚决执行。要重点推进“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诫勉谈话和函询等“五项制度”的落实。加强对单位主要领导岗位的廉政风险防范,凡涉及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事项,须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通过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领导干部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动态采集、分析、反馈和处理廉政风险信息,及时发现苗头性、倾向性的风险问题,及有明显风险表现的个人,采取谈话提醒、诫勉纠错等措施,防止可能出现或正在演变的腐败问题发生,建立健全廉政风险预警机制。
  
  (三)检查防范效果
  
  厅纪委监察室将对实施范围内各单位的廉政风险重点岗位监督管理工作进行检查指导和督促落实,并将廉政风险重点岗位情况及工作流程在一定范围公开,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凡确定为廉政风险防范的重点岗位,群众举报两次以上且查实存在问题的,给予“廉政风险黄牌警告”,进行诫勉谈话,并责成该风险点负责人加强监管。凡单位出现违规违纪案件或被给予“廉政风险黄牌警告”的,该单位领导班子、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中不能评为“好”等次,并要按照《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实行问责。
  
  四、推进步骤
  
  (一)学习动员部署阶段。6-7月份,厅党委传达学习《省纪委关于在全省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意见(试行)》和有关会议精神,研究制定我厅实施方案,召开全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动员部署会,明确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和内容方法,统一思想,提高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让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意识到廉政风险的客观存在性与现实危害性,切实提高加强廉政风险防范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组织实施阶段。8-9月份,各实施单位依法梳理行政权力,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廉政风险,完成“两表”填写编制工作,报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汇总初审,形成《江西省农业厅廉政风险防控目录》报厅党委审定。然后,由各实施单位健全内控制度,完善监控手段,堵塞管理漏洞,建立健全防控廉政风险的制度和工作机制。
  
  (三)总结完善阶段。10-11月份,各单位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进行自我评价,总结经验,查找问题,完善措施,并将经验做法报厅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厅组织对廉政风险防范管理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考核。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在厅党委领导下,由厅推进惩防体系建设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协调,并抽调驻厅监察室、厅党委办公室、组织人事处、政策法规处负责同志成立工作联席会议具体组织实施。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是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是强化对权力运行监督、促进干部健康成长的内在要求。厅机关有关部门、厅属有关单位领导班子尤其是一把手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牢固树立廉政风险意识,切实担负起领导责任,将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部署安排,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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