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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吉林省政府
【发文字号】 吉政办发[2010]19号
【颁布时间】 2010-07-01
【实施时间】 2010-07-01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752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电影发行放映产业繁荣发展的实施意见

[接上页]

  六、大力促进电影创作生产
  
  (一)多出精品。通过放映产业繁荣拉动长影上游制片业发展,借助国有控股院线优势和对民营院线政策支持引导,为长影优秀影片放映在排片、档期等方面给予支持,拓宽放映渠道,使影片生产、放映形成完整产业链,形成可持续发展的良性链条。继续实行电影精品专项资金制度,争取文化产业发展资金,加大对重点影片拍摄项目的扶持力度。
  
  (二)鼓励民营制片业发展。民营企业可以单片许可证方式,投资创作生产电影作品,形成以国有制片厂为主、多种所有制成份制片业共同参与的电影生产格局。
  
  (三)加强属地审查。省广电局要完善属地电影审查机制,严格执行电影审查标准和程序,提高电影审查质量和水平,确保影片正确导向。
  
  七、增强自身竞争力、影响力
  
  (一)大力实施 “走出去”工程。落实国家鼓励和支持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优惠政策,加大对电影产品和服务出口支持力度。努力协助培育海外营销的市场主体,加大省产影片海外推广营销力度,推动省产影片进入国际电影市场。积极争取与国际电影节展组委会、电影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等建立友好合作关系,支持电影企业、电影作品参加重要的国际电影节展和交易市场,不断扩大国际交流与合作。
  
  (二)办好长春电影节。认真研究,精心策划,创新运营理念和模式,提升展会层次和品牌效应,提高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程度,把长春电影节办成一个有吉林特色的电影文化盛会,打造成一个电影产业发展的平台。借助长春电影节这个平台,开展优秀影片评选、新片推介、专家座谈、经验交流等活动,不断提高吉林电影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
  
  八、鼓励加大投融资政策支持
  
  鼓励金融机构加大对电影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积极引导和鼓励金融机构拓展适合电影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配套金融服务。对符合信贷条件的电影企业,金融机构应合理确定贷款期限和利率,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支持具备条件的电影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和利用银行贷款等多种融资手段,多方面拓宽融资渠道,扩大规模,壮大实力。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国有和国有控股电影企业重组上市。积极探索建立电影风险投资机制,各地可以利用中小企业创业、发展等投资基金支持电影风险投资,鼓励大型企业通过参股、控股等方式投资电影,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团体依法发起组建各类电影投资公司,努力培育电影领域战略投资者。
  
  九、加强组织领导
  
  (一)各地要切实加强领导。充分认识繁荣发展电影产业的重要意义,将促进电影产业繁荣发展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当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和布局,纳入文化产业发展规划和精神文明建设总体部署,纳入城市建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纳入当地文化产业人才培养规划,切实加强领导。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运作相结合,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形成电影放映产业大发展大繁荣的新局面。
  
  (二)完善监管体系。要抓紧推动完善促进电影产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制定和完善深化电影改革的相关配套政策。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强化市场准入管理,严把立项、备案、审查、发行放映和播出等关口,规范互联网电影传播秩序。切实加大执法力度,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等手段强化监管,防控各种形式的非法电影。坚决打击电影走私、盗版等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与电影有关的知识产权,规范放映行为,维护市场秩序。统一规范电影产业数据统计工作,保证电影市场信息全面、准确、公开、透明。适时组建电影发行放映协会,发挥社团组织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树立良好形象。
  
  (三)落实地方配套资金。各地要依据相关规定,落实公益性电影放映配套资金,确保农村电影公益放映场次补贴配套资金落实到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为学生放映的爱国主义电影所需经费从公用经费中开支,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影视教育经费纳入公用经费开支范围。对中小城市影院建设改造,当地政府要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
  
  (四)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发展改革、财政、税务、金融、国土资源等有关部门和单位要积极沟通协商,密切配合,尽快制定完善各项配套政策措施和办法,并切实加强指导和监督检查。各级电影行政管理部门要抓紧研究制定本地电影发行放映产业发展的具体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抓好具体实施工作。
  
  
二○一○年七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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