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济食药监[2010]15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82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济南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2010年济南市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意见


  
  各县、(市)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分局):
  
  根据省局《关于开展2010年度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和信用考核工作的意见》(鲁食药监械〔2010〕35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局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现就我市2010年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结合辖区监管工作实际贯彻执行。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突出重点、控制风险、务求实效、提升效能”的原则,根据依法行政、规范生产、高效执法的要求,按照“抓规范、抓整治、抓队伍”的总体思路,切实加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管工作,做到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相结合;分级监管和风险监管相结合;知识培训和技能考核相结合;问题整改和跟踪检查相结合,不断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和完善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通过强化日常监管和开展医疗器械专项整治活动,依法规范医疗器械生产行为,进一步增强企业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进一步提升医疗器械产品质量总体水平,促进医疗器械产业又好又快发展,确保人民群众用械安全有效。
  
  二、工作安排
  
  (一)检查重点
  
  重点企业:
  
  (1)国家局省局重点监管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2)济南市高风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3)上年度日常监督检查等级或信用评级为c级的企业;
  
  (4)上年度国家、省医疗器械质量监督抽验中,产品不合格或发生严重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企业;
  
  (5)上年度有违法违规行为被查处的企业。
  
  重点环节:
  
  (1)主要原材料采购控制情况;
  
  (2)主要质量控制点工序控制情况;
  
  (3)净化车间环境控制情况;
  
  (4)产品检验规定的执行情况,特别是检验记录是否真实规范完整、检验报告书是否规范等情况;
  
  (5)产品外包装标识(铭牌)、说明书规范性;
  
  (6)对口腔义齿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企业原材料使用管理规范性、废料的处理情况、生产销售记录的符合性及产品说明书及标识信息等方面问题;
  
  (7)对无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重点关注灭菌能力、无菌检验能力以及灭菌记录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重点岗位人员:
  
  (1)主要原材料采购人员;
  
  (2)关键、特殊工序操作人员(包括灭菌操作员);
  
  (3)质检人员。
  
  (二)检查方法
  
  1.市局
  
  (1)对重点监管和管辖范围内的生产企业每半年至少检查一次,对上年度评级为b级的生产企业,每半年实施突击性检查一次;对上年度评级为c级的生产企业,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突击检查率达到50%以上,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2)组织开展全市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结合我市实际,适时开展定制式义齿、无菌医疗器械等各类专项检查工作。
  
  (3)对各县(市、区)局日常监督检查评级工作情况进行抽查、督导和考评。
  
  2.县(市、区)局
  
  (1)结合本地实际制定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确定各监管区域责任人员,将工作任务、监管责任落实到具体人员,并于4月10日前将工作计划报送市局医疗器械处。
  
  (2)每半年至少对本辖区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检查一次,对上年度评级为b级的生产企业,每半年实施突击性检查一次,对上年度评级为c级的生产企业,增加监督检查的频次。其中突击检查率达到50%以上,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3)做好本辖区定制式义齿、无菌医疗器械专项整治工作;
  
  (4)每季度末上报季度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并于次年1月10日前上报全年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评级和信用评级情况,包括a、b、c级企业数量,各企业的具体评级情况、以及各企业的《山东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日常监督检查br /  br /  现场检查评定表》。检查人员、企业负责人均应在现场审查记录上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
  
  (5)完善本辖区内生产企业监管信用档案,做好监管信息的采集和分析工作,对监管工作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和重大事项,及时提出对策和建议。
  
  三、工作要求
  
  (一)科学监管、控制风险
  
  要切实把风险控制的理念、方法运用到日常监管工作中,结合辖区实际和企业现状,结合企业信用等级评定工作,综合分析评估各类监管对象、各类产品、各种问题的风险程度和发生可能,采取行之有效的方法和措施,推进风险因素分级管理,使医疗器械生产环节的行为状态和医疗器械产品质量风险总体可知、可控。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