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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南昌市政府
【发文字号】 洪府厅字[2010]74号
【颁布时间】 2010-03-19
【实施时间】 2010-03-1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933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7页 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推广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具体采集与分析通道如下:(略)
  
  (五)强化科普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充分利用公交广告、新闻媒体、互联网络、各种会议和培训等渠道,普及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相关知识,宣传新能源汽车节能减排的重要意义、政策精神以及大力宣传我市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工作的目标、任务和部署,提高公众认知度和接受度。
  
  强化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对实施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重要性的认识,营造促进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示范应用推广工程建设的氛围。
  
  结合2011年“七城会”主题,在市民和游客中广泛宣传,经测算,乘客运载总量超过7000万人次,进一步提高市民的环保意识和对电动汽车的认知度。
  
  
七、试点工作效果分析

  
  (一)城市交通节能减排效果预测
  
  南昌是重要的旅游城市,即将承办2011年全国第七届城市运动会。与全国一样,南昌的城市汽车保有量在近几年将大幅增长,减低汽车尾气的排放对城市环境的污染已刻不容缓。此外,石油资源作为不可再生资源将逐年消耗,新能源汽车逐步替代传统石化燃料汽车将是历史必然。南昌节能与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节能减排效果主要体现在石油消耗量的消减和汽车尾气的排放上。根据现有技术对新能源汽车和普通燃油汽车的相关技术指标测算,按照1000辆新能源汽车在南昌市示范运营的投入计划和各种车辆在示范运营期间的行驶里程,运行总里程将超过12500万公里,节油3510吨,减少尾气排放9828吨。
  
  (二)产业带动效果预测
  
  以示范运营带动产业发展既是南昌市示范运营的特色,也是其重要目标。新能源汽车的示范推广将带动我市江铃集团、百路佳等重点汽车制造企业的新能源汽车的研发和产业化,促进汽车产业结构的调整。以江铃集团新能源汽车生产基础为核心,通过整合福特公司、长安公司、中信集团及南昌大学等单位的技术力量,着力推动二至三种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新能源汽车产品产业化,作为全国推广应用的主要产品。
  
  此外,南昌经济技术开发区已经与中信国安盟固利公司达成战略合作协议,积极推进南昌市新能源汽车产业基地建设,除技术中心外,整车厂、发动机、电池以及其他关键零部件陆续落户南昌,将推动南昌市电动汽车产业的快速发展。
  
  至2012年,达到新能源汽车年产10000辆的能力,实现销售收入35亿元,增加税收2.4亿元,提供就业岗位10000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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