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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湖北省政府
【发文字号】 鄂政办发[2010]18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094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纠风办关于2010年全省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接上页]
(三)坚持改革创新,深化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热线要围绕中心,深化内容,创新形式,增强互动,注重效果,取信于民,力求内容、形式、效果三结合。政风行风评议要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评价体系,加大对问题的整改力度,注重从小事着手,从细节抓起,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作风建设。
  (四)加强网络建设,夯实纠风工作基础。要进一步加强基层纠风工作队伍建设,健全机构,落实人员。上半年各市州要选择一个县(市、区)进行试点,下半年在全省推行,构建县、乡、村三级纠风网络,实行县、乡、村三级联动,充分发挥基层纠风工作人员的作用,力求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问题解决在基层。
  (五)注重制度建设,加强源头防治。要坚持用制度管事、管权、管人,把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推动纠风工作的法制化建设。要加强调查研究,及时发现和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把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遏制在萌芽状态。要健全党委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逐步完善群众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和权益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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