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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七、强化政府自身建设,转变作风促进工作落实 (十九)推进政府机构改革。加快盟旗政府机构改革步伐,完善机构设置,理顺职能分工,严格控制编制,实现政府职责、机构和编制的科学化、规范化、法定化。通过机构改革,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推进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创新政府管理方式,更好地为基层、企业和社会公众服务。 (二十)坚持依法行政。进一步规范行政行为,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自觉接受人大工委的法律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和社会的舆论监督。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减少审批事项,简化审批程序,提高行政效能。深化政务公开,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加强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十一)加强作风建设。各级领导干部要进一步解放思想,牢固树立争跑项目意识,主动搞好与国家、自治区有关部门的联系对接。加强领导、部门之间的横向协调沟通,调动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进工作落实。严格控制公务活动和公务费用,严厉查处各种铺张浪费行为。切实转变作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精简会议、文件,严格规范和控制各种检查、评比、达标活动。 (二十二)谋划"十二五"发展。按照"十二五"规划编制的程序和要求,精心组织开展"十一五"总结、"十二五"形势预测、工业化、农牧业产业化、城镇化发展等重点课题研究和各专项规划的调研,在全面把握盟情的基础上,明确发展思路,提出发展措施,为全盟经济社会长远发展提供战略指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