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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六)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处 研究提出自治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战略、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政策以及利用国外贷款项目和资金计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国外贷款项目、外商直接投资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国外贷款项目建设招标方案的审核、招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以及贷款项目的竣工验收、项目监测评价等全过程检查监督;协调各相关部门的业务关系;办理外资项目进口设备免税确认手续;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协调、审核自治区各类开发区等特殊经济区和开放地区的规划、布局和设立;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招商引资工作;承担自治区人民政府外资领导小组办公室、项目引资办公室具体工作。 (七)地区经济处 组织研究提出自治区区域经济发展战略、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制定国土开发整治规划并协调有关政策,参与编制并下达土地利用、地质矿产勘查、基础测绘和水资源平衡规划;审批、下达矿产资源补偿费、地质勘查项目计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组织、协调地区之间的横向经济协作;协调和推动自治区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自治区主体功能区规划;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建议并协调实施。承担自治区应对气候变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八)农村经济处 综合分析自治区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组织编制农业、林业、水利、畜牧业、农机、乡镇企业、气象、渔业等中长期发展规划及其他农村经济的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跟踪分析农业、农村经济发展形势,提出政策建议;提出重大项目布局并协调实施;负责新疆优质棉基地建设。 (九)能源处 研究提出自治区能源发展战略、政策措施、产业重大布局和行业改革方案;拟订自治区能源总体规划、综合性能源区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实施石油、天然气、煤炭(含煤制燃料)、电力、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等专项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能源基地和重大项目建设的组织协调和管理,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监测分析自治区能源行业运行状况,协调解决能源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负责组织和管理自治区能源对外合作工作;承担自治区能源协调管理办公室具体工作。 (十)交通运输处 研究提出自治区综合交通运输发展战略、政策措施及交通运输行业改革方案,组织编制综合交通运输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审查和下达年度交通专项计划;组织编制、审查或审批铁路、公路、民航、管道等专项规划;协调各种交通运输方式重大项目的布局;监测分析自治区交通运输行业运行状况,协调解决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及城市交通项目。 (十一)产业协调处 综合分析自治区工业和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研究提出自治区工业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综合性产业政策及建议;统筹工业、服务业的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会同有关部门提出行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协调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拟订服务业的发展战略和重大政策,协调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十二)高技术产业处 综合分析自治区高技术产业及产业技术的发展态势,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做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重大产业示范工程;统筹信息化发展规划与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计划的衔接平衡;组织推动技术创新和产学研联合,培育自治区国民经济新兴产业的形成;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十三)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综合分析自治区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组织编制实施自治区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负责审核上报、审批、核准、备案能源资源节约、循环经济、环境保护、城镇污水和垃圾处理及相关领域污染治理等归口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负责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评估机构资质审查;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有关工作;组织国家节能减排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承担自治区节能减排领导小组办公室和自治区循环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