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位置:法邦网 > 法律法规 > 法规浏览

管理我的法规库

哇,我可以拥有自己的法规库!

法规提交

如果您发现我们没有收录到的法规,您可以在此提交。提交后我们会即时把它收录上,感谢您参与维护我们共同的法规库。
【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甘肃省民政厅
【发文字号】 甘民办发[2010]16号
【颁布时间】 2010-03-18
【实施时间】 2010-03-18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01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甘肃省民政厅关于征集《甘肃民政史话》素材的通知


  
  各市(州)民政局,甘肃矿区、东风场区民政局,厅机关各处(室、局),省老龄办各处,厅各直属单位,省慈善总会办公室,各县(市、区)民政局,相关各单位:
  
  《甘肃民政史话》是一部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开出版物,是甘肃省政府批准出版的《甘肃行业史话丛书》的重要组成部分。该书将通过“史话”的形式,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展示民政事业和民政系统的历史和行业风采。编纂《甘肃民政史话》是落实省政府关于地方志工作总体规划的具体内容,是挖掘整理民政工作史料、宣传推介民政事业、塑造树立民政行业形象的需要。
  
  为使《甘肃民政史话》内容丰富生动,现将《甘肃民政史话写作和素材资料征集总体设想》和《甘肃民政史话素材线索提示》印发你们(两份材料同时发布在甘肃民政信息网公告栏)。为圆满完成《史话》编纂任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领导重视,指定专人负责,把写好民政史话初稿,作为今年全省各级民政部门的一项重要工作,广泛宣传作动员,认真组织实施。初稿完成后,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及时组织修改审定。
  
  二、5月底前,各单位先上报两份材料:反映本单位、本业务发展变化的综述;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广泛发动群众提供素材和线索,并汇总上报写作提纲。其它事项按《甘肃民政史话写作和素材资料征集总体设想》和《甘肃民政史话素材线索提示》有序进行。
  
  三、电子文稿按word格式排版,以电子邮件的方式报送。图片以“.gif”、“.jpeg”、“.bmp”等格式报送,图片文字说明另附(请勿在word文档中插入编辑图片,以免影响图片质量)。纸质稿件要书写工整、清晰。
  
  对采用的稿件,省厅将按标准支付稿费,各地也要安排发放相应的稿费。
  
  截稿日期:2010年12月31日
  
  邮箱地址:mznj1718@126.com
  
  联系电话:(0931)8878008-81501
  
  联系人:秦卫东(13993106438)  宋祖兵(13893148657) 王强国(13993169104)
  
  通信地址:兰州市南昌路1718号15楼《甘肃民政史话》编辑部
  
  附件:1、《甘肃民政史话》写作和素材资料征集总体设想
  
  2、甘肃民政史话素材线索提示
  
  

  
  甘肃省民政厅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八日
  
  

  
  附件1:
  
  

  
  《甘肃民政史话》写作和素材资料征集总体设想
  
  

  
  一、甘肃民政史话》的读者对象和目标任务
  
  《甘肃民政史话》是一种面向社会大众的公开出版物。是甘肃省政府批准出版的《甘肃行业史话丛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通过“史话”的形式,第一次全面系统地展示民政事业和民政系统的历史和行业风采的重点书籍。它的主要任务是:
  
  1、向公众介绍甘肃民政事业的悠久历史,包括有史以来甘肃行政区划的沿革、民政机构的设置和变迁、基层政权建设、救灾、优抚、社会福利和救助、慈善事业等。介绍民政工作在不同历史时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和进步。比如,在民政机构的设置方面,先秦时期在甘肃东部的秦国就有了专司民政工作的机构,它的编制体制、工作任务和地位作用就需要作出介绍。
  
  2、介绍民政工作的性质、任务、工作范围和内容。宣传民政工作“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价值观,记述全省民政行业先进模范人物和事迹。
  
  3、宣传和阐释党和政府关于民政事业和民政工作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国家的法律法规,记录新中国甘肃民政事业进步和发展的来龙去脉。
  
  4、回答民政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息息相关的民生问题,突出老百姓普遍关心的热点、焦点和难点问题,释疑解惑。
  
  5、民政史话的着眼点是国家和社会的民政事业,是民政事业与社会公众和社会发展的关系。民政的历史,是以往的民政和民生相互关系的运动和发展的过程。它与民政业务工作既相联系又有区别,因此,可以把民政史话看成是一种关于关注民生服务民生的历史过程和历史文化。上述各项任务都要贯穿文化的视角,站在民政工作两千年来运动和发展的广阔背景上,把回顾历史沿革过程和关注现实意义结合起来;用民政工作的核心价值观,把民生和民政工作的各项业务统领起来。
  
  二、史话写作与资料素材的要求
  
  (一)资料素材的时空性
  
  1、时间性和连续性
  
  今天是昨天的延续,也是明天的历史。史话是对昨天的回顾和对今天的记述。既是史话,就必然要讲到历史和源头,讲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结果的来龙去脉,注意到事物的历史沿革和连续性。比如,清代以前两千多年封建社会的民政史料,北洋政府和民国时期民政史料,以及建国前陕甘宁边区的民政工作。对这些资料的收集和占有是史话的基础,要不厌其多,不厌其详。只有占有了大量的资料和素材,民政史话才能成为有源头之活水。
此法规有错误,我来纠正。请点击在此 提交错误内容或者您纠正的内容!
回到顶部

相关法规

查看更多
法规搜索:
法律法规  Copyright ©2007-2019 Fabao365.com 版权所有
|
京ICP备10210683号
|
京公网安备11010802013176号
|
客服电话:158112866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