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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意见》(国发〔2006〕30号)、《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的实施意见》(赣府发〔2007〕14号)和《江西省农业厅关于规范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建设的指导意见》(赣农发〔2009〕8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农业技术推广工作,积极推进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充分发挥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在建设现代农业、培育新型农民、构建和谐新农村等方面的重要作用,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三中全会、2009年中央一号文件和农业部、江西省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有关精神,策应鄱阳湖生态经济区建设规划,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围绕实施科教兴农战略和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以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民增收为中心,按照强化公益性职能、放活经营性服务的要求,加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力度,合理布局国家公益性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有效发挥其主导和带动作用,为九江发展现代农业、繁荣农村经济提供有效服务和技术支撑。 (二)基本原则。坚持政府主导、精干高效、因地制宜、统筹兼顾、公益性和经营性分离的原则,按照“整合资源、综合建站,‘三权’归县、财政保障,双重管理、以县为主”的基本思路,整合基层农技推广资源,强化公益性定位,放活经营性服务,与县乡机构改革相衔接,合理配置农技推广机构,确定编制、岗位和人员,妥善处理好改革和稳定的关系,确保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工作顺利进行。 (三)目标任务。按照有完善的管理体制、有规范的运行机制、有精干的人员队伍、有稳定的经费保障、有必要的工作条件的“综合建站”要求,先行试点,分步实施,整体推进,在总结2009年改革试点工作经验的基础上,2010年全面启动并且三分之二的县(市、区)基本完成改革与建设,到2011年底,全面完成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达到“五有六化”(即有机构场所、有人员编制、有示范基地、有信息和交通服务手段、有推广经费;站房建设标准化、内部管理规范化、人才结构梯队化、工作手段现代化、示范推广科学化、服务三农优质化)目标,逐步构建起以国家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导,农村合作经济组织为基础,农业科研、教育等单位和农业企业广泛参与,分工合作、服务到位、充满活力的新型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力争我市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二、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和建设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公益性职能。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包括县、乡两级为农民提供种植、畜牧、水产、林业、农业机械、水利等技术推广服务的单位。公益性职能承担的工作主要是:先进实用技术的引进、试验、示范;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动物疫病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农业机械安全生产与监督管理;农业资源、林业资源、农业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管理和维护、水土保持监督监测以及防汛抗旱技术服务;协助当地政府科学制定农业产业规划;指导、支持村级农业技术服务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群众性组织开展农业技术推广活动;提供农业公共信息服务和农业培训教育服务等。 (二)合理设置机构。按照科学合理、集中力量的原则,根据农业特色、森林资源、水系、水利设施分布等情况,从有利于履行公益性职能、有利于业务指导和有效管理出发,因地制宜地设置公益性农业技术推广机构。原则上以现有的乡镇为单位,一乡(镇)一站,将原农技站、畜牧兽医站、水产站、农机站、农村经营管理站“五站”整合设置为“乡镇农业技术推广综合站”(以下简称乡镇综合站),其中农村经营管理站受乡镇政府委托,纳入乡镇综合站,其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农民负担监督管理、农村集体资产财务管理、农民专业合作组织建设等农经管理职能由乡镇综合站承担,人员编制、经费一并由县(市、区)人民政府纳入综合建站统筹安排。同时设林业和水利管理站。条件成熟的地方,可将林业、水利管理站等并入乡镇综合站合署办公。对已落实和正在落实九江市政府《关于推进畜牧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九府发[2009]4号)的地方,要把畜牧兽医站纳入乡镇综合站建设统筹考虑、统筹规划,严格按照综合建站的要求执行,乡镇不再单独设立畜牧兽医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