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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兰州市卫生局
【发文字号】 兰卫医发[2010]73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350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兰州市卫生局关于印发《2010年全市医政工作要点》的通知

[接上页]

  (五)加强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继续做好甲型h1n1流感、手足口病和艾滋病等重大传染病医疗救治工作、认真组织重大事件医疗保障工作。
  
  (六)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进一步规范临床检验,组织开展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达标验收工作,开展临床检验技能大比武活动。
  
  (七)组织做好年度医师资格考试工作。加强医师、护士注册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进一步规范并完善医师、护士执业注册工作。按照省卫生厅下达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试点方案的要求,开展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加强以“三基三严”为主要内容的岗位练兵活动,组织开展临床基本技能大比武活动,落实《病历书写基本规范》,继续实行《住院病历评分标准(修订版)》,强化病历内涵,组织开展病历质量评比活动。
  
  (八)各级医疗机构认真执行省卫生厅印发的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积分管理、医务人员定期考核管理、医疗机构间检验、医学影像部分项目检查结果互认、全省使用通用门诊病历等文件精神。
  
  五、采取多项措施,进一步缓解群众看病就医问题
  
  (一)继续开展药品集中招标采购。认真执行中标药品网上采购,加强采购中标药品的监管,严肃查处违规违纪行为,以保证药品质量,降低虚高药价,逐步推行基本药物制定与取消药品加成改革试点工作,减轻群众用药负担。
  
  (二)加强大型医用设备检查管理,完善医疗检查档案和考核督查机制。健全医疗机构临床检查结果互认制度。
  
  (三)积极推进济困病床制度,加大宣传和检查力度,保证对符合条件的患者医疗费用进行减免。
  
  (四)进一步推进院务公开工作。做好第二批院务公开示范点推荐工作,完善信息报送,建立院务公开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开展日常监督与定期考核工作。
  
  (五)改善医疗服务管理。探索建立志愿者医院服务制度,组织推行志愿者医院服务工作;延长医院门诊服务时间,建立医院全年365天门诊服务制度;稳妥推行医院门诊服务“先诊疗,后结算”模式。
  
  (六)在全市范围内推行通用门诊病历制度,方便群众就医。
  
  六、加强血液管理工作,确保血液质量与安全
  
  落实《临床用血技术操作规范》,加强医务人员临床用血知识的培训,积极开展临床输血新技术,推动临床合理用血。配合省血液中心献血屋建设。
  
  七、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加强医院感染管理工作
  
  (一)进一步贯彻落实《护士条例》和《甘肃省实施<中国护理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05-2010年)>办法》的各项措施,做好总结评估工作。
  
  (二)加强临床护理工作,强化基础护理,切实提高护理服务质量。在全市开展 “优质护理服务示范工程”活动,组织开展“示范医院”、“示范病房”创建工作,树立一批典型,发挥示范作用。
  
  (三)贯彻落实《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进一步规范病房临床护理服务,强化护理安全措施,保证护理质量。
  
  (四)以医学临床“三基”训练和全国卫生系统护士岗位技能训练和竞赛活动护理技术项目考核要点,结合卫生部关于印发《住院患者基础护理服务项目(试行)》等三个文件的通知为学习内容。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护理岗位练兵活动。努力促进我市护理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
  
  (五)进一步贯彻落实《医院感染管理办法》、《医院手术部(室)管理规范》和卫生部6项医院感染行业标准,开展医院消毒供应中心达标验收活动和医院感染专项检查,实施医院感染管理专职人员的规范化培训。
  
  八、加大重点学科和人才培养,强化科研、继续医学教育工作。
  
  (一)扩大对外学术交流和重点人才的进修学习,积极落实“人才建设年”各项措施。派临床医技护理人员赴国外、省外、省级、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同时建立了我市市级医院对口支援陇南等边远地区工作机制,从人员、设备、技术、项目指导等方面给予支持。
  
  (二)加大重点学科评审,推动医疗技术创新。强化全市医疗卫生重点学科(专业)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升全市医疗卫生技术水平和自主创新能力,鼓励各医院积极申报科研。
  
  (三)创新继续教育理念,拓展继续医学教育手段,加强卫生技术人员培训管理。根据卫生部《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开展远程医学教育的意见》和《关于加强在职卫生技术人员现代远程医学教育工作的通知》精神,力争在我市乡镇卫生院建立卫星卫生科技教育网教育站点建成并投入使用,加强基层卫生技术人员远程培训。加强学分和职称评定管理,参加和组织各类培训学术交流活动,切实提高卫生技术人才素质。
  
  九、统筹各项医政工作,强化医疗康复和戒毒管理
  
  (一)加强康复医学管理。加强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建设,规范康复医学服务行为,提高我市康复医学发展水平。积极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救治、防聋治聋等公益性项目工作。
  
  (二)加强戒毒医疗机构管理。认真做好《戒毒法》和《戒毒医疗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规范戒毒医疗机构服务行为。
  
  (三)继续做好大型活动医疗保障、征兵体检、高考体检等其它医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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