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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16、开展种畜禽和兽药经营环节专项执法活动。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种畜禽生产经营执法检查,重点查处无证(种畜禽生产经营许可证)生产经营、销售“三无”(无检疫证明、无种畜禽合格证明和无系谱证明)种畜禽的违法行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兽药经营环节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兽药质量抽检和违法案件查处力度。狠抓大案和要案查处,对大案、要案要进行必要的媒体曝光。 (五)积极推进动物标识及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 17、加强管理,进一步提高二维码耳标佩戴率。猪、牛、羊耳标佩戴率总体达到95%,其中种畜、能繁母猪、奶牛和进入流通领域的猪、牛、羊耳标佩戴率均要达100%。加强对二维码耳标的申请、发放、领用的管理登记工作,明确专人具体负责,确保耳标网上申请率和网上签收率达到100%,重点做好网上发放工作,网上发放率要达95%。组织做好全省规模猪场标识及生产防疫信息报送工作,上报率达100%。 18、开展奶牛和种畜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奶牛和种畜经济价值高、饲养周期长、疫病影响广,实现奶牛、种畜可追溯意义更大。奶牛饲养重点县和重点种畜场要认真开展奶牛和种畜疫病可追溯体系建设。加大上传奶牛和种畜相关信息工作力度,奶牛饲养重点县奶牛和重点种畜场种畜信息上传达90%以上。跨省调运猪、牛、羊也要作为信息上传的重点对象。省里今年将配发一批移动智能识读器到这些重点地区,已采购的移动智能识读器要优先保证重点地区使用。 19、开展培训,提高信息采集传输数量。开展移动智能识读器技术培训,省级重点培训师资,市、县培训操作人员。利用追溯设备开展动物免疫、监督等环节的信息采集和上传工作。做到设备配发率和设备持有人培训率达100%,及时在网上注册移动智能识读器,设备使用率达到90%,要求每台移动智能识读器平均每天操作5次以上。 (六)推进道路阳光执法,抓好省际动物卫生监督检查站管理。 20、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认真开展监督检查和防疫消毒,严格按照检查和检疫规定操作。确保把住疫情关,为内地县市检疫和畜禽标识工作把关,对查出的病死染疫动物及动物产品按规定进行无害化处理。 21、推进道路阳光执法,严防“三乱”。按照省农业厅赣农办字(2009)90号文和省所要求,落实推进道路阳光执法服务群众措施,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强化内部管理,实行执法公示,落实执法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严防公路“三乱”发生。 22、加强检查站建设。要将检查站人员纳入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的统一管理,统筹考虑解决编制、经费等问题,切实解决临时工上路执法问题。要加强检查站设施设备建设,多方筹集建设经费,开展省际检查站的规范化建设工作,添置有关监督检查执法和检疫设施设备,改善站容站貌,改变条件简陋的现状。 (七)加强与外省检疫监管协作。 23、开展与外省检疫监管协作。今年上海市将举办世博会,广州市将举办亚运会,两地都是我省畜产品外销的重要市场。要认真开展检疫监管协作,按照国家和两地对畜产品的专管要求,加强对省内调往上海、广州两市畜禽及其产品检疫监管,严格实施检疫,确保万无一失。 附表: 各设区市2010年产检、肉检、免疫证使用任务数
1、产检证任务数:(2009年)生猪出栏数×60%×70% 2、肉检证任务数:南昌、新余、鹰潭、萍乡、景德镇等5设区市,(2008年)人口数÷10;赣州、吉安、宜春、抚州、上饶、九江等6设区市,(2008年)人口数÷12; 3、免疫证任务数:(2009年)生猪出栏数×70%×70%×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