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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二)蓬江区相应成立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建设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园区建设工作的推进实施,由蓬江区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有关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有关职能部门、各镇(街道)主要领导为成员。棠下镇由镇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 七、近期工作计划 (一)成立领导机构。 市、区、镇成立相应的园区建设领导机构,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 (二)完成公司成立的有关事项。 1.制定公司章程。由蓬江区政府负责起草,与市国资委商定后,报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建设协调小组审定。该项工作已于2009年10月完成。 2.落实公司的人员和场地。由蓬江区政府提出建议,经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建设协调小组商议后确定。该项工作已于2009年10月完成。 3.办理公司工商登记。由蓬江区政府负责落实,市工商部门配合。该项工作已于2009年11月完成。 4.制定公司资金管理办法。由蓬江区政府会同市财政局细化制定资金管理办法,报市政府审定。该项工作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 (三)完成园区建设各项前期工作。 1.控制性详细规划。由市城乡规划局牵头、蓬江区政府配合,落实共建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工作。2009年12月已完成初步方案,2010年3月底前报市规委会审批。 2.产业布局规划。由蓬江区政府牵头,会同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安监局、市环保局和市城乡规划局,制定共建园区的产业布局规划。 3.环评报告。由蓬江区政府牵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环评报告编制工作。市环保局配合指导开展落实园区的环评工作。该项工作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 4.可研报告。由蓬江区政府牵头,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完成共建园区的可研报告编制工作。该项工作已于2010年1月完成。 5.农用地调整。目前,园区内的3089.8亩农用地已通过棠下镇内消化,调整规划为建设用地。由市国土资源局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6.立项。由蓬江区政府具体负责园区基础设施项目的申请立项工作,市发展改革局配合落实。该项工作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 (四)落实资金方面的各事项。 1.落实首期贷款资金。共建园区贷款规模暂定为20亿元,其中首期贷款额度10亿元。融资主体为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投资有限公司,具体融资工作由蓬江区政府牵头负责,市国资委、市财政局配合落实。该项工作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 2.核定前期投入。对蓬江区前期已投入用于共建园区的征地开发且未有引入项目的资金,由蓬江区审计局审计后报市审计局和市财政局审定。该项工作于2010年4月底前完成。 (五)制定园区政策措施。 参考滨江新区等园区建设的经验和做法,结合本园区建设发展的实际,制定共建园区的经营模式、管理制度和扶持政策。由蓬江区政府会同市委政研室负责研究起草,并征询市发展改革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的意见后报市政府研究审定。该项工作于2010年3月底前完成。 (六)开展招商工作。 大力开展园区的宣传工作,加强招商引资,力争年内引入两个较大的项目。园区宣传工作由蓬江区政府牵头落实,招商引资工作由蓬江区政府、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负责。 附件1.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总投资概算表 2.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首期投资概算表 3.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附表1: 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总投资概算表
附表2: 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首期投资概算表
备注:以上概算未含水、电设施投资。 附件3: 江门市先进制造业江沙示范园区管理委员会成员名单 主 任:王积俊(蓬江区副书记、区长) 副主任:赵 全(蓬江区副区长) 卢永权(蓬江区副区长) 陆沃贤(蓬江区棠下镇镇长) 成 员:谭葆英(江门市国资委规划发展科科长) 梁山涛(江门市财政局工贸发展科科长) 梁永辉(蓬江区发展改革局局长) 何坚毅(蓬江区经贸局局长) 雷梓超(蓬江区科技局局长) 苏炳裕(蓬江区财政局局长) 林贤光(蓬江区资产办主任) 原炳祺(蓬江区建设局局长) 张颂和(蓬江区农业局局长) 林永康(蓬江区外经贸局局长) 余燕红(蓬江区城乡规划分局局长) 吕国荣(蓬江区国土资源分局局长) 张健新(蓬江区环保分局局长) 胡永健(蓬江区棠下镇副镇长、园区投资公司总经理) 园区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胡永健(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