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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晋城市政府
【发文字号】 晋市政办[2010]30号
【颁布时间】 2010-03-16
【实施时间】 2010-03-16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1485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晋城市商务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接上页]
(十一)负责对外经济合作工作;依法管理和监督对外承包工程、对外劳务合作项目等;拟定市内人员出境就业管理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牵头外派劳务和境外就业人员的权益保护工作;拟定境外投资的管理办法;依法申报市内企业对外投资开办企业(地方金融类企业除外)。
  (十二)负责全市对外援助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对外援助政策和方案;管理具有政府对外援助性质资金的使用;管理多双边对我市的无偿援助和赠款(不含财政合作项下外国政府及国际金融组织的赠款)等发展合作业务。
  (十三)贯彻执行对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的经贸规划、政策,与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有关部门和台湾地区授权机构进行经贸磋商并签署有关文件,负责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商贸联络机制工作,组织实施对台直接通商工作,处理多双边经贸领域的涉台问题。
  (十四)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工作。
  (十五)承担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商务局设8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机要、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政务督查、信息、宣传、保密、信访、安全保卫、新闻发布、机构编制管理、人事劳资、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等工作;承担有关外事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财务科
  组织起草全市国内外贸易和国际经济合作的中长期发展规划;研究提出与商务工作相关的财税、金融、价格等政策建议;监测分析商务运行状况,研究商务运行和结构调整中的重大问题,提出相关政策建议;承担各项全市国内外贸易、国际经济合作业务资金、专项基金、援外经费等的具体使用和管理工作;承担局机关各项经费管理工作;承担本部门的资产管理、基本建设、内部审计工作;承担有关统计及信息发布工作。
  (三)法制与信息化科
  负责调查研究全市国内外贸易流通的发展趋势,并就重大问题提出对策和建议;负责商务信息体系建设,规划并实施本系统电子政务及政府网站项目,监督机关电子政务网络系统安全稳定运行;负责局机关和局属事业单位的办公自动化工作;负责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制定计划的申报和审核工作;指导全市“12312”商务举报、投诉和咨询工作,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开展竞争政策交流与合作,承担产业损害调查工作,建立并完善产业损害预警机制,开展产业竞争力调查、产业安全应对与贸易救济效果评估工作;负责商务部“山西晋城商务之窗”、“晋城市商务局”网站的更新、维护与管理;组织商务系统信息化的培训,指导企业推广电子商务;负责开展普法工作,组织有关商务法律培训;负责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有关工作,参与重大经济协议、合同、章程和重大争议的研究与协调。
  (四)市场秩序科(市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承担牵头协调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的相关工作;推动商务领域信用建设,指导信用保险和商业信用销售,建立市场诚信公共服务平台;参与组织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商业欺诈等工作;负责畜禽定点屠宰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全市商务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药品流通企业的行业管理工作。
  (五)市场体系建设与运行调节科(市生猪屠宰和检疫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二手车交易和报废汽车管理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市三金一储领导组办公室)
  组织拟定健全规范市场体系的政策,协调打破市场垄断、行业垄断和地区封锁的有关工作;牵头组织规范零售商促销和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行为;提出引导市内外资金投向市场体系建设的政策;会同财政部门做好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的使用管理工作;推进农村市场和农产品流通体系建设;指导大宗产品批发市场规划和城市商业网点规划、商业体系建设;推进“家电下乡”、汽车以旧换新等工作;按有关规定对拍卖、典当、租赁、汽车流通和旧货流通行业等进行监督管理;指导全市流通行业协会;监测分析市场运行、商品供求状况,调查分析商品价格信息,进行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承担建立健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机制相关工作;承担重要消费品储备(肉类、食糖、小包装食品等)管理和市场调控的有关工作;承担茧丝绸协调工作。组织实施有关酒类商品监督管理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监督管理全市酒类商品流通;负责酒类批发许可和审核、酒类零售备案登记管理;管理全市范围内酒类展览和促销宣传活动;协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销售伪劣酒类商品等违法行为;负责全市酒类经营人员资质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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