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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自治县、区人民政府,本钢、北钢,市政府各委办局、直属机构: 为切实做好今年我市“全民健身日”活动的组织实施工作,鼓励和引导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提高科学健身意识,养成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经市政府同意,现就今年我市组织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和口号 2010年“全民健身日”活动主题为“全民健身全民行动”,宣传口号为 “天天健身,天天快乐”等(详见附件),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也可以结合实际,提出特色鲜明、具有广泛感召力的其他宣传口号。 二、活动时间和内容 活动时间为2010年8月1日-8日,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结合多年来组织开展的全民健身活动形式,适当拓展“全民健身日”活动的时空范围。 (一)8月1日-7日,开展“全民健身一周行”活动 各县(区)、市体育局、体育单项协会、体育俱乐部等各级组织,要组织机关、学校、厂矿、社区等单位在公园、广场、校园、厂区、体育场馆、健身场所和各类大众健身站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大众健身活动。 1.开展徒步走活动,倡导市民每天坚持快速行走至少3公里(上班族在3公里距离内的坚持步行上下班),推行徒步走健康、行动促环保的健康生活方式。 2.举办足球、篮球、乒乓球、羽毛球等群众喜爱的体育单项活动,开展小型比赛和技能比赛。 3.举办自行车、长跑、长走等对场地专业性和参与者专业技能要求较小的大众赛事。 4.举办跳绳、踢毽、轮滑、街舞等对场地面积要求较小的技能和时尚活动。 5.举办太极拳、太极剑、武术、民间杂技(如抖空竹)、风筝等适合公园、广场的传统健身活动。 6.举办木兰扇、健身舞、健身操、广播体操、秧歌、腰鼓、交际舞、合唱团等团体健身活动。 7.开展全民健身科普咨询活动,传授科学健身知识,进行健身指导。 8.组织不同层次的全民健身运动会、行业职工运动会、社区运动会、家庭运动会等,满足不同人群的健身需求。 (二)8月8日,开展“全民健身日”活动 1.市体育局、市体育总会在市政府广场举办全民健身大众体育展演活动。 2.各县(区)要举行“全民健身日”活动启动仪式,组织精彩的群众健身展演活动,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 3.教育部门应组织学生返校,参与校园组织的健身活动。学校应组织本校学生家长与学生共同参与的“趣味运动会”、“家庭运动会”等活动,推动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健身系列活动的开展。 4.有条件的机关、厂矿等单位要因地制宜地开展职工喜闻乐见的健身活动,加强文化建设,推动大众健身活动蓬勃开展。 5.公园和体育场馆要全天免费开放。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要到各自体育指导站及健身场所组织指导群众健身。 6.倡导市民全天每人参加健身活动至少半小时,在家里或到公园、广场、校园、体育场馆、各类大众健身站点参加有组织或自发的健身活动。 7.各级政府、机关、企事业单位及个人可以印制宣传标语、宣传条幅、文化宣传衫等,宣传全民健身活动,充分体现人人参与的人文体育精神。 三、活动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今年8月8日是我国第二个“全民健身日”,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把组织好“全民健身日”活动作为贯彻《全民健身条例》的一项重点工作。领导干部要亲自带头参加健身活动,并加强对活动的组织领导。要紧紧围绕我市“全民健身日”活动安排,结合本地区、本部门和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活动实施方案,明确责任,确保各项活动顺利开展。 (二)突出主题,形式多样 各县(区)要从实际出发,举行一定规模的启动仪式。在活动安排上要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大众,在活动组织上要坚持展示性活动和群众身边健身活动相结合。要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不断提高全民健身水平。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要紧紧围绕活动主题,不断创新宣传方式,营造良好的舆论宣传氛围。各县(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在8月1日前在室外张挂1-2幅“全民健身日”宣传口号的标语。要通过电视、广播、报刊、互联网等媒体加大宣传力度,努力扩大社会影响。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并组织村屯(社区)利用宣传栏、宣传板报以及开展健康咨询、科普讲座活动等方式,宣传、推广和普及科学的健身方法,引导广大群众养成科学、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