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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发文字号】 鄂经信规划[2010]59号
【颁布时间】 2010-03-14
【实施时间】 2010-03-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108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2页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武汉海关关于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及受理程序的通知

[接上页]
7、下载的相关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网站):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
  (2)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政策受理程序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09]463号);
  (3)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
  (4)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5)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
  (6)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7)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
  (8)重大技术装备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及其要求。
  联系人:省经信委规划和技术改造处 王 冬 027-87894110
  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陶利海 027-67818951
  武汉海关 王 玲 027-82768377
  附件:关于办理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免税的请示(样件)(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武汉海关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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