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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7、下载的相关文件(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海关总署网站): (1)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信部、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能源局《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财关税[2009]55号); (2)工信部、财政部、海关总署《关于落实重大技术装备进口免税政策受理程序的通知》(工信部联财[2009]463号); (3)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暂行规定; (4)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5)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原材料商品清单; (6)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 (7)重大技术装备企业申请文件及其要求; (8)重大技术装备企业优惠政策落实情况报告及其要求。 联系人:省经信委规划和技术改造处 王 冬 027-87894110 财政部驻湖北专员办陶利海 027-67818951 武汉海关 王 玲 027-82768377 附件:关于办理进口重大技术装备关键零部件(或原材料)免税的请示(样件)(略) 湖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财政部驻湖北省财政监察专员办事处 武汉海关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