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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十五)认真履行职责。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增强做好工程治理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本着对国土资源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推动工程治理工作深入开展。要在前一段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突出重点,力争在治理土地和矿产资源未报即用、违法审批等突出问题和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土地和矿业权市场、查办案件等方面取得突破。 (十六)坚持改革创新。进一步拓宽工作思路,把工程治理工作放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全局中来把握,深化改革,创新制度,在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上下功夫。要加强对土地和矿业权审批出让制度的清理、评估和完善,坚持边查、边纠、边建,从业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中查找漏洞,从体制机制中查找原因,提出管用的、过硬的措施。要把工程治理工作与加强作风建设、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执行能力结合起来,加快构建保障和促进科学发展新机制,通过深化改革,增强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综合效果。要坚持原则,敢于碰硬,不怕得罪人,以专项治理工作的成效,促进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 (十七)加强统筹协调。注重把握专项治理的工作特点,整合力量,统筹推进,发挥好牵头部门的作用。要加强组织协调、政策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加强工作情况反映和交流,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要及时向上级领导小组请示汇报。部机关有关司局要加强协作配合,相互支持,多沟通、多协商,积极主动、认真负责、优质高效地做好有关工作。对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八)狠抓工作落实。深入实际、深入基层了解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特别要注意发现和解决影响工作落实的深层次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治理办法。每一项工作都要抓深抓细,做到有部署、有检查,对工作薄弱的地区和部门要加强工作指导和督促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水平,努力取得工程治理工作的新成效。 附件:国土资源部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附件: 国土资源部2010年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任务分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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