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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县(市、区)农业局,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及农业工作会议精神,全面推进我区农业标准化工作,我厅制定了《2010年全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二日 2010年全区农业标准化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中央一号文件、中央和自治区农村及农业工作会议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实施农业标准化生产为主线,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和农产品市场竞争力为核心,大力发展优质、高产、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强化生产源头监管工作,将农产品质量安全贯穿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全过程,全面推进农业标准化工作进程,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农村发展。 二、主要目标任务 (一)完善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规范完善现有的140个(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积极创建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标准化生产基地。 (二)扩大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规模。计划全年全区主要农作物标准化生产技术推广应用面积达到4500万亩,比上年增加500万亩。其中粮油2000万亩、蔬菜900万亩、水果900万亩、甘蔗500万亩、桑蚕100万亩、茶叶30万亩、其它作物20万亩。 (三)加大《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标准宣传贯彻培训力度。计划全年培训基层农业标准化技术推广人员2000人(次),农民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次。 (四)建立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完善自治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和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分中心,抓好9个县(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建设。 (五)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工作。组织各市、县(市、区)开展蔬菜质量安全例行监测,全区生产基地、市场平均农药残留超标率控制在6%以内。 (六)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认证。全年新增一批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基地及产品。 (七)积极推进龙头企业农业标准化工作。重点扶持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示范推行农业标准化工作,引导和帮助龙头企业开展haccp、iso900、iso9001等体系认证和开展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和良好农业规范(gap)等质量认证。 (八)努力创建名优农产品品牌。重点组织开展广西名牌产品和广西优质农产品的评审认定工作,积极引导申报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培育中国名牌农产品。 (九)加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证后监管。计划对2011年底前证书到期的无公害农产品产地面积的30%开展产地督查抽查,对有效期内的绿色食品生产企业进行年检,对获证产品进行抽检等。 三、工作重点与要求 (一)大力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 1、重点抓好现有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建设。自治区组织创建的140个(次)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和标准化生产综合示范区要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创建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管理办法》要求,重点建立和完善标准化生产档案,实施从生产到销售全程记录管理,建立健全质量可追溯制度。各业务主管处(站)负责分解任务并落实到各市、县(市、区)。年内自治区农业厅将统一组织对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示范基地县和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进行考核认定。 2、积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以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标准生产技术推广应用为突破口,大力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指导农业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农民群众严格按照标准组织生产,加快示范推广应用“三免”、“三避”、间套种、生态农业、测土配方施肥、绿色植保防控等先进适用农业技术,做到安全用药、科学施肥,自觉杜绝使用禁用农业投入品,严格按标准使用限用农业投入品。各市、县(市、区)要把此项工作贯穿于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3、组织开展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和标准化生产技术培训。全年计划开展农民农业先进实用技术培训200万人次,其中南宁市26万人次、柳州市12万人次、桂林市19万人次、梧州市12万人次、北海市3万人次、防城港市3万人次、钦州市16万人次、贵港市19万人次、玉林市26万人次、百色市17万人次、贺州市9万人次、河池市17万人次、来宾市10万人次、崇左市11万人次。计划举办1-2期无公害农产品内检员培训班,强化“先培训后认证”制度。加快建立农业标准化推广与管理人员队伍,提高整体综合素质,全年培训基层农业标准化推广人员2000人次,其中粮油类600人次,蔬菜类600人次,水果类600人次,其它200人次,进一步增强农民群众的标准化意识和自觉行为。由各业务主管处(站、中心)负责落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