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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无锡市政府
【发文字号】 锡政办发[2010]204号
【颁布时间】 2010-07-14
【实施时间】 2010-07-14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507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无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无锡市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接上页]

  (二)强化内外发动。各地要通过媒体报道、街面咨询、社区宣传、网上答疑等措施,全面宣传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的重要意义,宣传户口登记管理法律政策规定,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支持和配合,全力营造群众广泛参与的舆论氛围和工作格局。各级人口普查办公室和公安机关要抽调具有高中以上文化水平、工作认真负责的人员,组织动员居(村)民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企事业单位、物业服务企业等组织和机构,按照统一部署,认真组织实施。要逐级进行动员部署,召开民警、普查人员、村组干部等不同层级的动员会、培训会,讲解政策规定,统一思想认识,传授工作方法,提高业务技能。上门核对工作中,要注意方式方法,主动宣传告知,尽量做到不扰民,防止引起不必要的矛盾纠纷。
  
  (三)强化部门协作。户口整顿工作涉及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政策性很强。各地要协调相关部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妥善解决户口整顿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努力形成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合力。各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建设、民政、卫生、教育、司法、财政、发展和改革、宣传等部门要积极参与,共同做好人口普查户口整顿工作。
  
  (四)强化规范办理。各地公安机关要严格按照户口登记管理相关规定,进行户口申报、注销、项目变更更正,防止出现弄虚作假;对涉及两地、一时难以解决的户口问题,要统一集中登记,逐步解决。对整顿发现公民户口登记主项信息有差错的,按规定程序变更更正,重新打印常住户口登记表(受理单),并签字确认;对次项信息有差错的,按照提供的相关证明(件)在人口信息系统和“大平台”系统中分别变更更正,不再重新打印常住户口登记表(受理单)。
  
  (五)强化信息化运用。要在强化部门协作的基础上,充分利用现有的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加强人口数据统计,加强户口问题的梳理和整改,切实提高工作效率。要加强对公民身份证件的查验、比对,及时发现相关线索,为列管重点人口、抓获网上逃犯提供依据,有效服务现实斗争。要调整公安人口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权限,将户口补录、删除权限在派出所层面上关闭,防止出现违规操作,产生虚假户口;严禁从系统后台直接删除或录入户口信息。要加强公安人口信息系统的升级改造,强化人口普查采集的公民个人信息的录入,增加第二住址等登记项目,完善后台监管功能,加强信息上传维护,实现对户口迁移变动、项目变更更正的实时监管。要注意做好公安人口信息系统安全和公民个人信息的保护工作,不得直接对外提供数据拷贝,不得随意开放数据接口。
  
  (六)强化总结验收。要加强户口整顿面上情况掌握,关注工作进度,加强问题分析和积累。要梳理本地户籍人口、户口待定人口、暂住人口和境外人员等基本信息资料,为人口普查提供依据。户口整顿工作完成后,各地要认真组织检查验收,严格把关,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确保户口整顿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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