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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驻佳中省直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佳木斯市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佳木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年三月十二日 佳木斯市2010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方案 麻疹是一种严重危害健康的急性呼吸道传染病,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是控制和消除麻疹的重要措施之一。为加速消除麻疹工作进程,根据《中央财政补助地方免疫规划项目》安排,我省将在2010年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按照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安排,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市政府决定提前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活动目的 为有效控制麻疹疫情,通过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进一步提高人群免疫力水平,形成免疫屏障,阻断麻疹病毒的传播,实现消除麻疹的目标。 二、活动目标 所有目标儿童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率≥95%。 三、实施范围、对象及时间 (一)实施范围、对象。 在佳木斯市范围内对8月龄-14周岁所有儿童(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的,含流动儿童)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无论既往麻疹疫苗接种史,均接种1剂次(0.5ml)麻疹减毒活疫苗或麻腮疫苗。 对目标儿童实施强化免疫接种前后28天内应避免安排其他注射类减毒活疫苗的预防接种。如在28天内接种过麻疹疫苗或含麻疹成分的疫苗,也不作为本次强化免疫接种对象。 (二)实施时间。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现场接种时间统一为2010年3月13日-23日。 四、组织机构 (一)领导机构。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在当地政府统一领导下,卫生、教育、财政、宣传、药监等相关部门,各负其责,共同做好组织实施与管理工作。市政府成立佳木斯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组 长:谭灵芝副市长 副组长:颜 忠市长助理、市教育局局长 任延禄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 成员单位:市卫生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广播电视局、市民政局、市人口计生委、佳木斯日报社。 领导小组下设佳木斯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督导组: 组 长:任延禄(兼) 副组长:胡乃臣市卫生局副局长 高 健市教育局副局长 督导组下设办公室及各县(市)区督导组。 (二)部门职责。 各县(市)区要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会同教育、财政、宣传、药监等相关部门建立相应的协调机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部门职责,强化协调配合,共同做好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 卫生部门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免疫工作的组织实施,技术培训与指导、督导和评估,负责疫苗接种现场医疗救护工作。 教育部门在卫生部门的指导下,负责学校学生的摸底调查、登记、报告、麻疹疫苗接种通知单的发放及接种组织工作。 财政部门负责安排与麻疹疫苗直接相关的摸底调查、登记、报告、接种组织及督导评估等相关工作经费,特别要保障对预防接种人员的接种补助经费,所需资金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15元的经费中支付。上述经费不足时,报请当地政府审定。 药品监督部门对疫苗的生产和流通进行监管,保证疫苗质量。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要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及接种对象摸底调查等工作,并组织居民、村民及时接种麻疹疫苗。 五、具体实施 (一)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各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活动的人员培训和技术指导工作。佳木斯市疾病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市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县级及以上人员的培训工作,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参与活动的乡村级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活动的培训应于接种工作开展前完成。 培训内容主要包括:强化免疫的目的、意义;强化免疫对象、时间、指标;组织实施;宣传动员方法;应种儿童摸底登记方法和有关要求;疫苗、注射器等的分发和储存运输;接种现场的安排、人员配置、组织管理、接种禁忌症和接种技术;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及处理;各种表格的填写和上报;督导、评价与总结要求。 (二)社会动员和宣传。各地要广泛开展社会宣传,动员全社会参与,营造良好的接种实施氛围。宣传活动重点为告知接种活动的意义、接种对象、接种时间和地点等,采取当地群众最易于接受的方式、文字,使受种者获取准确的信息。可利用电视、广播、报纸、网络、手机短信、社区通知等方式开展宣传,在学校、车站、市场、农村集市等人口密集地区可设立宣传专栏,张贴标语,发放宣传画、宣传单等。各地针对重点人群,采取针对性强的宣传方式,提高公众的知晓率。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知晓麻疹的危害性、了解麻疹的防治知识,主动接种麻疹疫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