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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平桂管理区管委,市政府各副处级以上单位: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492号令)和《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0号)要求,我办编制了《贺州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现予公布。 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三月三十一日 贺州市200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第492号令)(以下简称《条例》)及《广西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公布工作的通知》(桂政办电〔2009〕30号)的要求,特编制完成本报告并向社会公布。本报告由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共六个部分组成。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截至2008年12月31日止。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贺州市人民政府网(www.gxhz.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贺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贺州大道1号;邮编:542800;电话:5123111;传真:5123136;电子邮箱:hz5123130@126.com)。 一、概述 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是贯彻实施国务院《条例》和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是建设“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制政府”的一项重要工作。2008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贯彻《条例》为契机,结合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机构、建立和完善各项制度、推进指南和目录编制、深化公开内容、完善信息公开渠道,呈现出组织有力、稳步推进、不断深化、良好发展的态势。 (一)建立健全工作机构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我市加强组织领导和机构建设。2008年4月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由潘志金常务副市长任组长,市监察局、法制办、编委办、保密局、档案局、政务中心管理办等有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明确了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推进、协调、监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制定相关制度和规范 积极推进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制度建设,结合实际,组织制定并印发实施《贺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编制工作方案》和《贺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监督检查办法》等涉及政府信息工作组织推进、信息发布协调、保密审查、监督检查等多项制度,使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进入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运行轨道。 (三)编制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目录 按照自治区政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编制了《贺州市人民政府(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http://www.gxhz.gov.cn/E_ReadNews.asp?NewsID=171)、《贺州市人民政府政府信息公开目录》(http://www.gxhz.gov.cn/Open_Type.asp?E_typeid=7),确定了政府信息公开中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内容,受理机构公开形式,监督渠道等,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提供服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对涉及职能的政府信息进行了梳理和编目,本年度累计公开政府信息4024条,全文电子化率达100%。依照《贺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主动公开信息330条,主动公开目录外其他公众关注度较高的各类信息3694条。 其中,依照《贺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目录》公开的信息中,机构职能类信息为298条,占90.3%;政策规范性文件类信息为24条,占7.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类信息为8条,占2.4%。 (二)公开形式 1.互联网公开 充分发挥政府门户网站公开政府信息的平台作用,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可查阅贺州市政府主动公开的各类政府信息。据统计,本年度通过贺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阅政府信息累计746794人次。 2.公共查阅点公开 根据《条例》规定,在市档案局设立了政府信息公开查阅中心,将81个政府部门及企事业单位递交的1042份纸质文档全部上架共查阅,同时专门配置5台可联网电脑,打印机等用于电子文档录入查询工作,保证了公众获取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渠道。2008年,共接待查借阅档案6601人次,利用档案8727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