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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国土资源部
【发文字号】 国土资电发[2010]34号
【颁布时间】 2010-04-09
【实施时间】 2010-04-09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293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3页 国土资源部关于《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划(2006年-2010年)》总结验收工作的通知

[接上页]

  4.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验收片区划分及牵头单位
  
  附件1: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

先进单位

推荐名额

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

单位

先进单位

推荐名额

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

单位

先进单位

推荐名额

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

单位

先进单位

推荐名额

先进个人

推荐名额

北京

3

5

浙江

5

8

海南

5

8

新疆

5

8

天津

3

5

安徽

5

8

重庆

3

5

大连

2

4

河北

5

8

福建

5

8

四川

5

8

宁波

2

4

山西

5

8

江西

5

8

贵州

5

8

厦门

2

4

内蒙古

5

8

山东

5

8

云南

5

8

青岛

2

4

辽宁

5

8

河南

5

8

西藏

5

5

深圳

2

4

吉林

5

8

湖北

5

8

陕西

5

5

兵团

2

4

黑龙江

5

8

湖南

5

8

甘肃

5

8

合计

159

254

上海

3

5

广东

5

8

青海

5

8

 

 

 

江苏

5

8

广西

5

8

宁夏

5

8

 

 

 


  
  推荐要求:1.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不得超额。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注意点面结合,合理布局,名额分配要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先进个人推选中,市级局班子正职人选推荐数不超过三分之一;先进单位推选中,县级局、基层分局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推荐数不少于50%。
  
  2. “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推荐名额不含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的“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候选名 单,由各验收组负责推荐,报部审定。
  
  3. 2006年以来主要负责同志或者领导班子2个以上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1人以上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单位,不得推荐为“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候选单位。
  
  4. “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的候选人要严格按照附件3确定的条件进行推荐。2006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行政刑事责任追究的个人,不得推荐。
  
  附件2: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
  
  

考核项目

序号

考核内容

标准分

计分标准

得分

依法行政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80分)

1

开门立法、民主立法情况

3分

关系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得3分。

 

2

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分

建立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制度得3分;每发现一件规范性文件存在合法性问题的扣1分,每发现一件规范性文件未经法制机构合法性审查的扣1分,扣完标准分的2倍为止。

 

3

法规文件定期清理情况

3分

每两年对其发布的规范性文件进行及时清理得3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与国务院和国土资源部有关规定相抵触的,发现一件扣1分,制定的规范性文件擅自设立行政许可或行政处罚的,发现一件扣1分,扣完标准分的2倍为止。

 

4

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分

明确集体决策的事项范围、程序、办法得1分;编制和修改规划草案,拟订土地利用年度计划草案,制定基准地价和协议出让最低价,确定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底价、拍卖起叫价和挂牌起始价,情节复杂或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较重行政处罚等国土资源重大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纳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集体决策范围得2分。

 

5

会审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

3分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制定并及时修订本部门会审办法得1分;将建设用地预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审查、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划拨用地审批、临时用地审批、宅基地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审批、土地开发整理项目安排等国土资源重大事项按照管理权限分别纳入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集体会审范围得2分。省厅和互查所到市、县国土资源局有未纳入会审范围的,每发现一项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6

听证制度落实情况

4分

严格执行《国土资源听证规定》,依职权组织听证得2分;告知当事人有权申请听证的,依申请组织听证的得2分。省厅和互查所到市、县国土资源局依职权应当组织听证未组织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省厅和互查所到市、县国土资源局应当告知当事人听证权利而未告知的,每发现一起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7

基层国土资源所建设情况

5分

基层国土资源所机构健全、制度完备得2分;基层国土资源所经费、编制有保障得3分。

 

8

国土资源市场化配置程度

4分

依法以有偿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得1分;依法以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新设矿业权得1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统一的土地和矿业权有形市场各得1分。

 

9

行政许可行为规范情况

5分

编制行政许可手册并向社会公示行政许可的有关内容得2分;实现行政许可事项网上办理得2分;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制度得1分。

 

10

政务公开情况

4分

县级以上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明确负责政务公开的部门和责任的得1分;建立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政务公开评议制度、政务公开责任追究制度得2分;实现网上查询、交费、办证、咨询、投诉等得1分。

 

11

执法监察体制改革情况

4分

建立国土资源执法监察责任分级负责制度得1分;对违反土地管理行为按照规定报告得1分;对违反土地管理规定依法制止、查处得2分。

 

12

行政处罚权行使情况

3分

国土资源行政处罚程序制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立案标准制度、国土资源违法案件移送制度全面建立得3分。有一项制度不建立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13

行政复议工作情况

3分

建立行政复议案件公开审查制度、行政复议案件建议书制度、不当行政行为责任追究制度、行政复议责任追究制度以及行政复议赔偿和补偿制度得3分。有一项制度不建立扣1分,扣完标准分为止。

 

14

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

建立情况

2分

建立并实施行政诉讼案件分析总结制度得2分。

 

15

社会监督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

4分

设立公开咨询或投诉(举报)电话、举报信箱得2分;自觉接受新闻媒体的监督,并依法及时处理得2分。

 

16

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建立情况

2分

建立地质灾害预警和应急机制得1分;形成监测、预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反应体系得1分。

 

17

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制度落实情况

4分

出台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的得2分;建立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专门机构的得2分。

 

18

法律法规定期学习和考核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5分

每年组织2次以上法律知识的培训和考核得2分;建立领导干部学法和领导干部任职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得3分。

 

19

依法行政奖励和惩罚制度落实情况

4分

定期开展依法行政检查验收工作得2分;对推进依法行政取得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得2分。

 

20

依法行政考核工作开展情况

4分

将依法行政情况作为考核地方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领导工作重要内容得2分;上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每年对下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的主要领导进行依法行政考核得2分。

 

21

执法责任制推进情况

6分

定期公示行政执法依据、程序、权限等得2分;科学设定执法岗位、以职位为单元分解执法职责,细化执法标准得2分;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体系,并每年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得2分。

 

22

信访工作情况

2分

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及时、有效、就地解决群众信访问题得1分;积极在信访工作体制、机制和工作形式上探索创新得1分。

 

依法行政基础建设情况(20分)

23

依法行政组织领导情况

6分

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得2分;制定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得2分;2006年以来每年下发年度工作要点(计划)得2分。

 

24

法制工作机构设立以及人员情况

6分

单独设立法制工作机构得2分;人员满编得2分;法制工作机构人员定期参加培训得2分。

 

25

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制度实施情况

4分

及时向上级汇报依法行政工作进展情况得2分;每年按时向部提交依法行政工作报告得2分。

 

26

依法行政工作经费保障情况

4分

有依法行政专项经费得2分;保障依法行政工作所需各种条件和硬件设施得2分。

 
 

  总 分:


  
  填表说明:1. 各验收组负责按照部统一培训要求,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作为推荐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2. 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省级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结合实际,制定市(地)级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对市(地)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市(地)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考核验收。评分结果作为本省级区域表彰和向部推荐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件3: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是事关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大事,自觉支持和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
  
  三、掌握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内容,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四、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在领导、组织、协调、推动本部门、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并得到普遍好评。
  
  五、有改革创新精神,注意研究和解决国土资源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提出切合实际的依法行政工作建议,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4: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片区划分及牵头单位
  
  

  
  1.第一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青岛
  
  牵头单位:山东
  
  检查区域:第五组
  
  2.第二组: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宁波、厦门
  
  牵头单位:江苏
  
  检查区域:第三组
  
  3.第三组: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
  
  牵头单位:吉林
  
  检查区域:第四组
  
  4.第四组:上海、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
  
  牵头单位:四川
  
  检查区域:第一组
  
  5.第五组:广东、河南、广西、海南、云南、深圳
  
  牵头单位:广东
  
  检查区域:第六组
  
  6.第六组: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牵头单位:新疆
  
  检查区域:第二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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