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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4.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验收片区划分及牵头单位 附件1: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推荐要求:1.严格按照名额分配表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候选名单,不得超额。推荐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要注意点面结合,合理布局,名额分配要向基层和工作一线倾斜。先进个人推选中,市级局班子正职人选推荐数不超过三分之一;先进单位推选中,县级局、基层分局和基层国土资源所推荐数不少于50%。 2. “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推荐名额不含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中的“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候选名 单,由各验收组负责推荐,报部审定。 3. 2006年以来主要负责同志或者领导班子2个以上成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或有1人以上受到刑事责任追究的单位,不得推荐为“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候选单位。 4. “推进依法行政先进个人” 的候选人要严格按照附件3确定的条件进行推荐。2006年以来受到党纪政纪行政刑事责任追究的个人,不得推荐。 附件2: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
填表说明:1. 各验收组负责按照部统一培训要求,对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考核评分,评分结果作为推荐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2. 各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应当根据《省级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考核评分表》,结合实际,制定市(地)级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考核标准,对市(地)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规划情况进行考核验收。市(地)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县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考核验收。评分结果作为本省级区域表彰和向部推荐推进依法行政先进单位的重要依据。 附件3: 国土资源管理系统依法行政先进个人评选条件 一、坚决拥护党的领导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马克思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二、充分认识依法行政是事关国土资源管理改革与发展、具有全局意义的大事,自觉支持和推进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工作。 三、掌握国土资源管理依法行政的基本理论和内容,熟悉国土资源管理法律、法规和政策,在工作中自觉贯彻执行。 四、认真贯彻落实依法行政五年规划,在领导、组织、协调、推动本部门、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方面成绩突出,并得到普遍好评。 五、有改革创新精神,注意研究和解决国土资源法治建设中的实际问题,积极进行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提出切合实际的依法行政工作建议,在实践中取得良好效果。 附件4: 省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检查验收 片区划分及牵头单位 1.第一组: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山东、青岛 牵头单位:山东 检查区域:第五组 2.第二组: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宁波、厦门 牵头单位:江苏 检查区域:第三组 3.第三组: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大连 牵头单位:吉林 检查区域:第四组 4.第四组:上海、湖北、湖南、重庆、四川、贵州 牵头单位:四川 检查区域:第一组 5.第五组:广东、河南、广西、海南、云南、深圳 牵头单位:广东 检查区域:第六组 6.第六组: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兵团 牵头单位:新疆 检查区域:第二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