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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上页] (三)主题教育制度。结合重大节庆日、重大历史事件,围绕企业的重大举措、重大活动选准切入点,组织开展各具特色的主题学习教育活动,形成运用重大节庆纪念日等组织党员干部学习的工作机制。 (四)调查研究制度。党员领导干部要针对企业改革发展的难点和职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加强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基层、深入职工,提高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水平。认真落实中央关于领导干部到基层调研和撰写调研报告的具体规定。 (五)学习考核制度。建立健全述学、评学和考核评价机制,把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作为企业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评先、文明单位评比的重要内容,形成激励约束长效机制。组织人事部门要制定具体办法,把述学评学作为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把理论素养、学习态度和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重要依据,形成注重学习的用人导向。 (六)学习成果转化制度。进一步畅通和拓宽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学习教育成果的转化运用渠道,通过集体交流、开辟专栏、媒体宣传、简报反映、出版文集等形式,促进学习教育成果共享,运用学习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五、加强组织领导 中央企业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意义,以高度的责任感和政治敏锐性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工作列入重要工作日程,纳入整体工作规划,作出专门部署,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一)明确职责,落实责任。建立健全党委(党组)统一领导,党委(党组)办公室、组织、宣传、人事等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确保责任到位、指导到位、投入到位、服务到位。宣传(党群)部门要切实发挥牵头负责作用。组织(人事)部门要把建设学习型党组织与干部教育培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结合起来。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开展各具特色的学习教育活动。国资委党委成立中央企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协调小组及其工作机构,负责对中央企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的指导。 (二)领导带头,示范引导。领导班子要率先垂范,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把领导班子建设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推动各部门和各级党组织的学习。党员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强烈的求知欲和积极的进取精神,带头倡导勤于学习、善于学习,切实减少应酬,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放在学习上,学得更深一些,掌握的理论和知识更丰富一些,努力成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的精心组织者、积极促进者、自觉实践者。 (三)分类指导,督促检查。要根据企业不同时期、不同阶段、不同层次、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特点,把学习的普遍性要求与特殊需要相结合,分别提出相应的学习计划、任务和要求。党委 (党组)要经常了解所属部门和单位党组织的学习情况,加强督促检查,有针对性地提出改进意见。各级党组织要认真履行组织党员学习的重要职责,扩大覆盖面和党员的参与度,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要抓好离退休党员、困难企业党员、企业社区党员、企业派驻海外机构党员的学习。各企业党委(党组)应在每年1月底前向国资委党委专题报送上一年度学习情况总结和本年度学习计划。国资委党委将对中央企业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工作进行督促检查。 (四)舆论引导,营造氛围。要把握正确导向,充分发挥各类新闻媒体的作用,开辟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专栏、编发简报等,加强舆论宣传,为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营造浓厚氛围。要注意从不同层面、不同岗位中发现典型、宣传典型,以点带面,不断扩大典型的辐射效应。国资委网站开辟“中央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专栏,及时宣传推进中央企业学习型党组织建设的要求、思路、做法及成效。国资委党委将组织开展经验交流,适时召开学习经验交流会,宣传先进典型,推广成功经验,进行通报表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