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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名称】 
【颁布部门】 天津市政府
【颁布时间】 2010-07-30
【实施时间】 2010-07-30
【效力属性】 有效
【法规编号】 493104  什么是编号?
【正  文】

第6页 天津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公告

[接上页]

  8月21日、22日,市公选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分别组织公开选拔局处级职位笔试。
  
  1.局级职位。笔试包括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和人机对话测评(或案例分析测试)。报考市管企事业单位职位的人员不参加人机对话测评,参加统一组织的案例分析测试。
  
  笔试成绩按公共科目占40%、专业科目占45%、人机对话测评(或案例分析测试)占15%计算。
  
  2. 处级职位。按照党政、乡镇街道、企业、高校、其他事业、群团等6类职位分类命制试题,不分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不进行人机对话测评(或案例分析测试)。
  
  3. 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笔试结束后,市公选办公室适时在天津公选网发布笔试成绩,每个职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前5名的,自笔试成绩公布之日起,3日内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工作证、准考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资格条件所要求的任职资格证明材料、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局级以上获奖证书及复印件(1份),发表的专著和在核心期刊发表的论文等,分别到指定的局处级公选职位报名咨询点接受资格复审,并提交本人近3年的工作业绩报告(具体要求详见天津公选网上的有关通知)。复审合格者进入面试。在规定时间内未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四)面试
  
  9月4日、5日,市公选办公室会同有关单位,分别组织公开选拔局处级职位面试。
  
  局级职位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资历评价等方式。面试成绩按照半结构化面试、无领导小组讨论、资历评价6:3:1的比例计算。
  
  处级职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等方式。面试成绩按照结构化面试、资历评价9:1的比例计算。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4:6的比例,计算出综合成绩,于面试结束后的第7个工作日,在天津公选网上统一发布。
  
  (五)体检与确定考察对象
  
  每个职位综合成绩前3名的人员,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合格的确定为考察对象。考察对象在天津公选网和本人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在现在单位工作不满2年的,还应到其原工作单位进行公示。如有体检不合格的,可根据该职位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
  
  “两院院士”、“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省略笔试、面试环节,直接进入组织考察程序。
  
  (六)组织考察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组建考察组,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选拔职位的职责要求,对考察对象的德、能、勤、绩、廉和心理素质进行全面考察。组织考察主要包括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业绩公示、考察谈话等环节。
  
  (七)提出任职人选
  
  根据组织考察情况,提出拟任职建议人选。
  
  (八)决定任用
  
  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履行任职程序。对拟任职人选,通过适当方式进行任前公示,公示期7天。对拟任局级领导干部人选在天津日报、天津电视台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后,未发现影响任用问题的,履行任职手续。如经研究无合适拟任人选的,该职位可空缺。
  
  选拔结果统一公布。对决定任用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任职;不合格的免去试任职务,按试任前职级另行安排工作。
  
  (九)任职谈话
  
  与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任职谈话。
  
  (十)岗前培训
  
  对新任职的领导干部进行岗前培训。
  
  四、公开选拔的组织机构
  
  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下进行。成立天津市2010年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市公选办公室具体负责公开选拔的组织实施工作。各公选职位单位分别成立公开选拔工作领导机构,做好公选组织实施相关工作。
  
  五、公选监督及联系电话
  
  为加强对公开选拔工作的监督,成立公开选拔工作监督组,对这次公开选拔工作的全过程实施监督。
  
  干部监督举报电话:12380
  
  举报网站:www.tj12380.gov.cn
  
  本公告由市公选办公室负责解释。市公选办公室地址:天津市和平区南京路85号君隆广场c座9楼。联系电话:(022)83608100。传真:(022)23210596。邮政编码:300051。
  
  
天津市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办公室
  
  2010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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